农保转移程序:
1、参保单位或本人到转出地乡镇(区县)农保机构提出转至城保、镇保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农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指导个人填写《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成批转出的人员由参保户填写《个人帐户集体变更申报表》。
2、乡镇(区县)农保机构操作人员录入转至城保、镇保相关申报信息。
3、系统自动判断该人员在本乡镇是否有基金,若无则提示不能办理转出申报。
4、若该人员在其他乡镇还存在基金,系统提示该人员需到其他乡镇办理转移手续,乡镇农保机构打佣多帐户人员个人帐户变更申报告知单。
5、打佣关系转移受理通知单,交当事人。
6、凡在乡镇办理的,乡镇农保机构应在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及表式上传区县农保中心。
医保转移程序: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一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一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一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扩展资料:
转移手续
办理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在城保、镇保、农保之间转移。
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参保单位应到单位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转出申报。
其中,外资企业、乡镇劳务型公司应到单位所在地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转出申报。
办事依据 《关于本市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劳保农发[2004]1号)
申办条件: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农保:本市从业人员参加城保、镇保。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农保:符合农保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农业户籍”人员,可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农保手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保
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继续使用到本次到期为止(该项以“年”为单位参保),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也可以把“医”保迁入到户口所在地登记,并继续使用;
具体的迁移程序,应各地存在差异,建议当事人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如:村会计等),并根据对方的建议,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3)3号 ):
一、目标和原则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乡(镇)、村集体要给予资金扶持;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予以支持。二、组织管理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在起步阶段也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
扩展资料
办理住院补偿应提供以下资料:
1、住院病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合作医疗证。
2、所住医院规范的住院发票、医药费用总清单或日清单、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
3、外出打工、就学、走亲访友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因病住院证明。
4、在就诊过程中有转院治疗的请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院审批表》方可进行有关补偿。
5、意外伤害补偿须首先填写《炎陵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调查表》,由所在的村组证明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由镇合管站调查核实并报县新农合办审查后,方可办理补偿。
6、住院费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报县新农合办复审后兑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我想问湖北省农保和医保怎么迁移江西省
户籍转移手续由公安机关操作、处理,只是针对当时人户籍关系的转移;新农村合作医疗是在当地社保机构的参保,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并不直接掌握这一信息,且不属于其业务范围。
因此新农村合作医疗并不会随同当事人户籍关系的转移而转移,需要时当事人应到当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