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社保补贴?
申请社保补贴所需的条件:
1、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或不足三年,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规定的,必须已在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确认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含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
3、已经办理灵活就业就业登记备案手续。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
第一条 为了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06〕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 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是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第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贴
各地政策不同。
比如,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
(一)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除外),招用女满35周岁、男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用人单位招用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4050”失业人员,享受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专项补贴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财政已安排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除外),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 “4050”失业人员,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除按上述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外,每招用1人再给予一次性的岗位补贴。
(三)用人单位招用中度残疾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招用重度残疾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中、重度残疾失业人员,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除按上述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外,每招用1人再给予一次性的岗位补贴。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
(一)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除外),招用女满35周岁、男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用人单位招用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4050”失业人员,享受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专项补贴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财政已安排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除外),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 “4050”失业人员,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除按上述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外,每招用1人再给予一次性的岗位补贴。
(三)用人单位招用中度残疾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招用重度残疾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中、重度残疾失业人员,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除按上述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外,每招用1人再给予一次性的岗位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贴
申请社保补贴所需的条件:
1、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或不足三年,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规定的,必须已在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确认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含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
3、已经办理灵活就业就业登记备案手续。
申请的程序:
1.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申报就业,并凭《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2.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为其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3.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本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补贴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资金管理通知》制定。
扩展资料:
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位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报告;
(二)前次申报的《审批表》、《花名册》以及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批复复印件;
(三)本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审批表》、《花名册》及缴费证明;
(四)申请补贴时上个月职工工资发放表和会计凭证及复印件;
(五)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六)《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审批表》(样式附后,以下简称《审批表》);
(七)申请补贴时上个月职工工资发放表和会计凭证及复印件;
(八)劳动保障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贴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各类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和提供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人数,用人单位所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投资者社会保险补贴
2009年1月1日以来投资兴办企业,同时带动5名以上本市户籍人员就业,企业按规定在本地为投资者及所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照所办企业为投资者(必须同时为该企业法人代表)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金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
个体经营业主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本市户籍创业扶持对象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从事个体经营的业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其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金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非就业困难对象的投资者和创业扶持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上各项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不能同时享受。
申请的程序
1.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申报就业,并凭《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2.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为其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3.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本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补贴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资金管理通知》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