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取消哪些职业资格证书
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此次被取消职业资格岗位证书有建设类技术人员、工程测量员、工程质量检测员、合同员、见证员、取样员、房地产助理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员、房屋营销员、物业部门经理、物业管理人员、水质化验员。
工程监理人员、招投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等14个建设类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岗位证书。对2009年已经清理停止使用的室内装饰项目经理、室内装饰预算员、室内设计师和2011年已经清理停止使用的房屋拆迁人员等4个建设类从业人员资格岗位证书本次一并予以取消。
扩展资料:
比较有用的证书:
1、国家司法考试:高薪行业入职门槛,司法从业者必备证件,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注册会计师证: 注会被认为是财会领域第一黄金职业,目前我国注会缺口仍然很大。
3 、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长久以来CFA一直被视为金融投资界的MBA,在全球金融市场更为抢手。CFA资格是国际通告的、最具权威的金融分析领域的行业标准。
4、中国精算师:精算师的职业生涯被喻为“金领中的金领”。我国精算人才紧缺,有预测称,我国未来十年急需5000多名精算师。
5、一级建筑师:注册建筑师考试,是在建筑设计类单位内执行相关业务的人员需要考取的资格类证书。一级建筑师考试难度大,但薪资待遇在业界有目共睹。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211项职业资格已被取消 哪些证书含金量最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
2020-09-07 广告
自2013年以来,国务院分7批审议通过取消的国务院部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434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54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280项。至此,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取消70%以上。
李克强:政府要管住那只“闲不住的手”
“今后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清单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李克强总理在5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
“现在新职业、新业态这么多,政府一定不能上来就管死,更不能再延用老办法,一个一个发资格证。”李克强会上说,“该监管的必须监管到位,但该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一定要坚决取消。在这方面,政府必须管住那只‘闲不住的手’!”
李克强:只有权责一致,有权才不敢任性
对于这张已经压缩了70%的职业资格目录,李克强总理寄望有关部门继续“加码”放权。
李克强说,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现在仍有不少反映:一方面,名目繁多的收费,让大大小小的企业都“招架不住”。另一方面,各类证书取得之难,制度性成本之高,严重束缚了干事创业的热情。在清理职业资格方面,相当一些部门仍有“放”的空间,同时对保留纳入清单目录的职业资格许可,也不能一发了之。
李克强指出,对资格资质持有人因不具备应有职业水平导致重大过失的,负责许可认定的单位也要相应担责。“只有权责一致,有权才不敢任性!”
其实并不是的!
大家忽略了一点:“退出”并不等于“取消”,很多人都混淆了这两个词的概念。
准确地来说,不是取消只是改革了而已。
这可是有人社部官方文件认可的。从《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职业资格目录有关政策的解读》中,我们可以明确地看到“推动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相应职业和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评价,而是由资格评价改为技能等级认定,改变了评价发证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
这说明考试由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改革为国家技能等级认定,将由人社部认可并且有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来继续组织人力资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考试。虽然不再由人社部签章发证,但是证书的含金量和效力不变,同样可以在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查询,同样可以领取职业技能补贴,同样可以抵扣个税。
所以正在犹豫是否要报考的人员完全不用担心证书的作用和效力,而且证书是一个备胎和敲门砖,证书改革和行业发展并没有直接的关系。通过考证学习专业知识和实务技能,提升业务能力的这个过程,对于职场人士和应届生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2017-12-28
国务院今天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
另建议取消和下放32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在本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中,直接取消的事项多达42项,占72%。包括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贷款卡发放核准、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监控规则审批、保税工厂设立、跨区域电网输配电价审核等。
本次取消和下放意在降低企业投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信号也非常明显。其中涉及投资、企业经营45项,占78%;金融类12项,占21%。
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26项,其中准入类14项,水平评价类12项,涉及证券、保险、土地估价、公路水运、金融理财等多个专业领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41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40项,涉及民航、粮食、农业等领域。
本次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中,评比类5项、达标类1项、表彰类13项,涉及民族工作、交通运输、文化、工商、林业、知识产权、外汇等多个领域。
本次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82个项目,占现有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总数的47%,涉及国务院33个部门和省、市、县三级政府。涉及多个领域,包括食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许可,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服务许可,石油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许可等项目。
2017-12-17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单位)
资格类别
设定依据
处理决定
备注
1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取消
纳入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统一实施
2
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资格
农业部
准入类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取消
纳入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资格统一实施
3
临时导游
国家旅游局
准入类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取消
纳入导游资格统一实施
4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4〕110号)
取消
5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
水利部
水平评价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取消
纳入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统一实施
6
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中国气象局
水平评价类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5号)
取消
由省级以上气象学会组织实施
7
管理咨询人员职业资格
中国企业联合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71号)
取消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10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单位)
资格类别
设定依据
处理
决定
备注
小类
细类(职业)
1
机械设备装配人员
工程机械装配与调试工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皮革护理员等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6号)
取消
2
动力设备装配人员
电机装配工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三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2〕1号)
取消
船舶柴油机装配工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关于印发液化天然气操作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56号)
3
机械设备维修人员
钻掘设备维修钳工
国土资源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地质测量工等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7号)
取消
4
电子产品维修人员
计算机(微机)维修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八批平版印刷工等2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5号)
取消
5
裁剪缝纫人员
服装制作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号)
取消
6
乳品、冷食品及罐头、饮料制作人员
饮料制作工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七批铝制品制作工等2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1号)
取消
乳品加工工
农业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关于印发第十九批矿山救护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6号)
乳品预处理工
农业部
《关于印发果茶桑园艺工等11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5号)
7
食品添加剂及调味品制作人员
酱油酱类制作工、食醋制作工、酱腌菜制作工、调味品品评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1号)
《关于印发液化天然气操作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56号)
取消
味精制作工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1号)
8
粮油食品制作人员
烘焙工、豆制品制作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号)
《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1号)
取消
9
屠宰加工人员
猪屠宰加工工、牛羊屠宰加工工、禽类屠宰加工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号)
取消
10
肉、蛋食品加工人员
肉制品加工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号)
取消
11
印前处理人员
平版制版工、柔性版制版工、网版制版工、凹版制版工、印前制作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1号)
《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33号)
《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39号)
《关于印发凹版制版工等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66号)
取消
12
印刷操作人员
平版印刷工、柔性版印刷工、网版印刷工、凹版印刷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1号)
《关于印发第十八批平版印刷工等2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5号)
《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39号)
取消
13
印后制作人员
印品整饰工、装订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39号)
《关于印发凹版制版工等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66号)
取消
14
装饰装修人员
装饰装修工、地面供暖施工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组合机床操作工等2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0〕14号)
《关于印发防腐蚀工等1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90号)
取消
15
图书资料与档案业务人员
图书资料业务人员
文化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族乐器演奏员等4个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4〕10号)
取消
纳入职称系列进行评价管理
16
电信业务人员
电信业务营业员、话务员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电信机务员等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22号)
《关于印发电信业务营业员等四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14号)
取消
17
电信通信传输业务人员
市话测量员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线务员等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78号)
取消
18
其他购销人员
粮油购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