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药品要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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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叶雨下
高粉答主

2019-02-19 · 繁杂信息太多,你要学会辨别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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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的,不得为其提供药品。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而为其提供药品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无证生产、经营药品的行为处理

致公管理
2019-07-22 · 公事通,企业资质供应商
致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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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的安全关系人们的生命健康,所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资质发放上也是非常严谨的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零售企业至少要配备2名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另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批发企业至少要配备5名执业药师人员;

3、零售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不小于60平米,批发企业经营面积不小于100平米、仓库面积不小于500平米(可委托);

4、企业经营批发的还需具备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5、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基本资料

3、法人身份证、简历

4、企业质量负责人等证明文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药师资格证)     

5、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途中有哪些要点需要注意:

1、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企业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

2、企业营业场所面积每超出开办标准100平方米,需增加1名执业药师;

3、质量负责人、处方审核员、药学技术人员等关键岗位,不得兼职;

4、要确保药品质量存放安全,常温或者低温,配置相关的设施储存设备;保证场地卫生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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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林家笙歌J
推荐于2019-09-21 · TA获得超过1.5万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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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药品管理法》
第七十三条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证经营药品查处方略

药品市场上出现的无证经营药品行为主要有以下五种表现形式:一是“无证无照”型,即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经营药品行为。二是“有照无证”型,即有《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行为。三是“证件失效”型,即《药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被注销或被吊销的单位经营药品行为。四是“申领证件”型,即已向监管部门提交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资料,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即经营药品行为。五是“有证超范围”型,即持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超出经营范围经营药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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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高塑
2017-12-31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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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十四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五万以上就可以移交公安了,但是一般都是人性化处理,不移送公安,都行政处罚了,但是卖假药的话,肯定是移送了。希望能给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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