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的四个步骤是什么?
目标管理的具体做法分三个阶段:
一、目标的设置
1、高层管理预定目标,这是一个暂时的、可以改变的目标预案。
2、重新审议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3、确立下级的目标。首先下级明确组织的规划和目标,然后商定下级的分目标。
4、上级和下级就实现各项目标所需的条件以及实现目标后的奖惩事宜达成协议。
二、实现目标过程的管理
目标管理重视结果,强调自主,自治和自觉。并不等于领导可以放手不管,相反由于形成了目标体系,一环失误,就会牵动全局。因此领导在目标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是不可缺少的。
三、总结和评估
1、达到预定的期限后,下级首先进行自我评估,提交书面报告;
2、然后上下级一起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决定奖惩;
3、同时讨论下一阶段目标,开始新循环。
4、如果目标没有完成,应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切忌相互指责,以保持相互信任的气氛。
目标管理理论的实施过程:
1、确立组织的整体目标
公司在制定组织的战略,要分为长期发展目标和短期发展计划。这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战略过于远大,可能会使员工失去信心,要根据环境,竞争对手的情况,量力而行。
2、责任清楚、分工合理,制定企业各部门员工的目标
责任清楚、分工合理,是制定企业各部门、员工目标的前提,在制定目标时,一线员工和领导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充分体现民主,这样才能使下面的目标与公司总体目标相协调,促进总体目标的实现。
3、目标实施的准备工作
较高层次的管理者通过与其下属共同确定目标,对下属完成目标所需的资源情况,组织内部确定并协调对各种资源的需要量,将组织可支配的各种资源与组织目标联系起来。在企业组织中,为实现目标所需做的准备工作包括:对经费的分配、人员的配备、技术资料、工艺装备、原材料、燃料、动力、劳动定额、设备检修以及技术组织措施和生产调度工作等。
4、制定衡量目标的标准
在目标管理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起决定性的工作是确定合适的组织整体目标以及正确确定下属人员的工作目标。
(一)建立一套完整的目标体系。实行目标管理,首先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目标体系。这项工作总是从企业的最高主管部门开始的,然后由上而下地逐级确定目标。上下级的目标之间通常是一种 “目的一手段”的关系;某一级的目标,需要用一定的手段来实现,这些手段就成为下一级的次目标,按级顺推下去,直到作业层的作业目标,从而构成一种锁链式的目标体系。
制定目标的工作如同所有其他计划工作一样,非常需要事先拟定和宣传前提条件。这是一些指导方针,如果指导方针不明确,就不可能希望下级主管人员会制定出合理的目标来。此外,制定目标应当采取协商的方式,应当鼓励下级主管人员根据基本方针拟定自己的目标,然后由上级批准。
(二)明确责任。目标体系应与组织结构相吻合,从而使每个部门都有明确的目标,每个目标都有人明确负责。然而,组织结构往往不是按组织在一定时期的目标而建立的,因此,在按逻辑展开目标和按组织结构展开目标之间,时常会存在差异。其表现是,有时从逻辑上看,一个重要的分目标却找不到对此负全面责任的管理部门,而组织中的有些部门却很难为其确定重要的目标。这种情况的反复出现,可能最终导致对组织结构的调整。从这个意义上说,目标管理还有助于搞清组织机构的作用。
(三)组织实施。目标既定,主管人员就应放手把权力交给下级成员,而自己去抓重点的综合性管理。完成目标主要靠执行者的自我控制。如果在明确了目标之后,作为上级主管人员还像从前那样事必躬亲,便违背了目标管理的主旨,不能获得目标管理的效果。当然,这并不是说,上级在确定目标后就可以撒手不管了。上级的管理应主要表现在指导、协助。提出问题,提供情报以及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方面。
(四)检查和评价。对各级目标的完成情况,要事先规定出期限,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的方法可灵活地采用自检、互检和责成专门的部门进行检查。检查的依据就是事先确定的目标。对于最终结果,应当根据目标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罚。经过评价,使得目标管理进入下一轮循环过程。
目标管理是一种参与的、民主的、自我控制的管理方法,也是一种把个人需求和组织目标结合起来的管理方法。[1] 它调动了组织员工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将个人利益个组织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了,因而能鼓舞士气, 极大地激励组织人员为实现目标而努力, 具有很好的激励功能。
(一)建立一套完整的目标体系。实行目标管理,首先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目标体系。这项工作总是从企业的最高主管部门开始的,然后由上而下地逐级确定目标。上下级的目标之间通常是一种 “目的一手段”的关系;某一级的目标,需要用一定的手段来实现,这些手段就成为下一级的次目标,按级顺推下去,直到作业层的作业目标,从而构成一种锁链式的目标体系。
制定目标的工作如同所有其他计划工作一样,非常需要事先拟定和宣传前提条件。这是一些指导方针,如果指导方针不明确,就不可能希望下级主管人员会制定出合理的目标来。此外,制定目标应当采取协商的方式,应当鼓励下级主管人员根据基本方针拟定自己的目标,然后由上级批准。
(二)明确责任。目标体系应与组织结构相吻合,从而使每个部门都有明确的目标,每个目标都有人明确负责。然而,组织结构往往不是按组织在一定时期的目标而建立的,因此,在按逻辑展开目标和按组织结构展开目标之间,时常会存在差异。其表现是,有时从逻辑上看,一个重要的分目标却找不到对此负全面责任的管理部门,而组织中的有些部门却很难为其确定重要的目标。这种情况的反复出现,可能最终导致对组织结构的调整。从这个意义上说,目标管理还有助于搞清组织机构的作用。
(三)组织实施。目标既定,主管人员就应放手把权力交给下级成员,而自己去抓重点的综合性管理。完成目标主要靠执行者的自我控制。如果在明确了目标之后,作为上级主管人员还像从前那样事必躬亲,便违背了目标管理的主旨,不能获得目标管理的效果。当然,这并不是说,上级在确定目标后就可以撒手不管了。上级的管理应主要表现在指导、协助。提出问题,提供情报以及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方面。
(四)检查和评价。对各级目标的完成情况,要事先规定出期限,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的方法可灵活地采用自检、互检和责成专门的部门进行检查。检查的依据就是事先确定的目标。对于最终结果,应当根据目标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罚。经过评价,使得目标管理进入下一轮循环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