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被扣分满12分,会怎么处理?
驾驶人应在 15 日内到车辆管理所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申请参加科目一的考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2、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3、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
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下面介绍《驾驶证》分数扣完后学习考试流程
一、办理地点及受理时间
1、办理地点
境外人员在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办理
其他人员需要进行科目一考试的,任选车管分所办理
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二、办理材料
三、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 12 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 24 分以上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四、办理时限及办理费用
1、办理时限
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教育
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在二十日内预约科目一的考试
对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 12 分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在十日内预约科目三的考试
2、办理费用
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 10 元/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 50 元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 60 元
以上材料来源于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