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辞职但老板不给工资说要等找到人再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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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能在这段时间内招到人,与劳动者无关。
如果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选择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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