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面临的心理社会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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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瘾行为
进入青春期后,青少年与社会的接触更广泛,也会更容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成瘾的概念最早来源于临床医学中病人对药物的依赖现象。当前,在青少年群体中比较常见的成瘾现象主要有吸烟和饮酒成瘾、游戏成瘾以及网络成瘾等。
(一)吸烟成瘾
吸烟行为在青少年中非常普遍。据统计,目前我国9~12岁小学生中约有10%~15%的人吸烟;12~15岁的初、高中生约有35%以上的人吸烟;16岁以上的高中生、大学生吸烟者则占到了被调查者的75%。青少年初次吸烟的年龄也有逐年降低的趋势。
在我国,当前青少年吸烟的状况主要有三个突出特点。
(1)男生吸烟的比例较高。在男生中,初一学生吸烟比例约四分之一,高一学生吸烟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在一些职业技术学校及工读学校这一比例能到达60%甚至更高。
(2)少数女学生也吸烟,而且目前女学生抽烟人数有发展的趋势。
(3)开始吸烟的年龄变小。在吸烟的青少年中,很多人小学期间就已经开始吸烟。
从我国情况来看,影响青少年吸烟行为的主要因素有下列四个方面。
(1)我国社会吸烟的风气很严重,各种公共场合和日常生活中都离不开烟,对青少年吸烟行为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2)家庭中父母及兄弟姐妹的吸烟行为和态度会起到强化和示范作用,家庭中父母的监控不适当和亲子关系不良与吸烟行为有关,家庭的社会生活背景也有一定影响作用。
(3)同伴群体在青少年发展中具有成年人无法替代的作用,其所属群体对吸烟的态度和团体的性质等都会影响到青少年吸烟与否及吸烟的多少。
(4)心理上的自我满足。中学生正处于青春期,心理上有较大的变化,容易对吸烟产生好奇心,这种独立意识和成人感的需要,使中学生容易沾上吸烟行为。
(二)游戏成瘾
目前国际上将电子游戏分为单机电脑游戏、游戏机游戏以及电脑网络游戏。电子游戏本身有其积极的一面,它能够训练人的手、眼、脑的配合能力,起到一定的开发大脑、提升智力的作用,有助于激发钻研、创造的欲望和学习的兴趣,可以增强认识自我、完善自我的能力。但是,网络和电子游戏也是一把双刃剑。由于青少年的自制力比较差,社会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弱,更容易沉溺于游戏中,而且由于电子游戏的设计情节、内容、画面等良莠不齐,容易给他们在心理、生理以及社会适应方面造成困扰和伤害。尤其是其中的一些暴力场景,对青少年存在一定的消极影响。青少年本身心理抵御能力就弱,而随着这三类游戏越来越逼真,他们对游戏的依赖性越来越大。而网络游戏又因具有娱乐性、互动性、开放性和虚拟现实性等特点,吸引了大量的青少年沉迷其中。过度玩电子游戏会导致类似依赖综合征等一系列的问题(刘学军等,2002)。玩电子游戏成瘾者与那些精神活性物质成瘾者有许多相似之处,他们主要表现为持久地渴望或难以控制或减少玩电子游戏,为了满足强烈的玩电子游戏的冲动而放弃重要的社会角色和其他有意义的社会活动,停止电子游戏活动后则会出现生理和心理的不良反应(杨彦春、祝卓宏,1999)。而沉迷于电子游戏的青少年更多地表现出较高的抑郁和焦虑,还会产生一系列的社交问题、行为问题以及家庭矛盾等。
对于暴力游戏与青少年攻击性之间的关系,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逐渐引起人们的注意。研究一致表明,接触电子游戏暴力与攻击行为存在正向联系。一项对八、九年级的青少年研究的结果显示,那些低敌意特质却玩暴力游戏的青少年反而比那些具有强敌意特质但不玩暴力游戏的青少年更容易发生身体冲突。越来越多的研究也表明,玩电子游戏与攻击性认知、归因和行为有因果联系。
(三)网络成瘾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走进了千家万户,网络成瘾问题也逐渐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在我国,青少年在网络活动的人群中占据主要位置,而网络成瘾的发病年龄为15~40岁,青少年为高发人群。
网络成瘾(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简称IAD),又称为网络性心理障碍或网络依赖等。目前对网络成瘾还没有一致的定义,有人将其定义为无成瘾物质作用下的上网行为冲动失控,表现为由于过度使用互联网而导致个体明显的社会心理功能损害。网络成瘾的人主要表现为一种不自主的强迫性网络使用行为和在网络使用过程中不能有效控制时间,并且随着网上活动带来的满足感的强化,使用者出现难以自拔的现象。在初期,患者会出现精神依赖,渴望上网,如果不能如愿就会产生极度的不适应感,情绪低落、烦躁不安、焦虑、抑郁等;随后就会发展为躯体的依赖,表现为头昏眼花、双手颤抖、疲乏无力、食欲不振等症状,最终导致学习、生活等方面受到严重影响。网络成瘾会造成青少年心理、生理和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不良后果。它会占据成瘾者几乎所有的时间和注意力,使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认知能力下降,出现严重的动机冲突和情绪困扰,如抑郁和焦虑,对现实生活失去兴趣,参与集体活动的动力减弱。
研究者对于导致青少年网络成瘾的原因进行分析,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本身特征。网络本身具有的匿名性、时间快、范围广、自由度高等特点,可以使人际交流具有很大的吸引性,而同时可以不受现实生活交流方式的限制。
(2)人格特征。那些具有高焦虑、低自尊、抑郁倾向、自我控制能力差等方面特征的青少年更容易网络成瘾。
(3)家庭和学校环境。家庭和学习的压力会导致青少年产生情绪、认知、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失调,因此他们就会借助网络来舒缓压力,逃避现实中遇到的困难。
二、内部失调
青春期会引起一系列生理和心理上的变化以及对社会生活的不适应,青少年会产生困扰、绝望、悲观等消极的情绪,因此极易产生内部心理问题,如抑郁、焦虑、青春期精神分裂和自杀倾向等。
(一)焦虑和抑郁
抑郁常用来描述一种普遍的悲伤、痛苦或失望的情绪状态,是青少年较为普遍的心理困扰。抑郁一般会表现在情绪、认知和行为上,情绪上的主要症状有压抑、沮丧、对各类活动都不感兴趣,在认知上表现为注意力不集中、记忆衰退、犹豫不决等,还会出现厌食、失眠和精力不旺盛等症状。
青少年由于面对的压力逐渐增大,抑郁症状也普遍增多。彼得森等(Petersen,et al.,1993)报告了青少年抑郁的不同发展范式:青少年在13~15岁抑郁心境急剧增加,在17~18岁达到高峰,随后下降到成人水平。.青少年抑郁患病率远远高于儿童,其终生患病率与成年人接近,低者4%,高者达25%,这表明成年抑郁症通常在青少年时期已发病(舒明跃,2004)。大多数研究认为,儿童期(13岁以前)男女患病率大致相同,但在青少年时期,女性患病率明显上升,与男性之比大约为2∶1甚至3∶1,与成年人基本相当。女性患抑郁症的比例高于男性,这可能是因为,在面对压力时女孩更容易把感觉指向内部,而男孩则会将注意力转向外部表达。这样面对同等程度的压力时,女孩更有可能变得抑郁。
造成青少年抑郁的原因有很多,除了遗传和生物学的因素外,主要有两个因素的影响,一个是创伤性应激事件和持续积累的不良体验,另一个就是个人的认知特征。对青少年来说,来自家庭中的家庭环境气氛、父母教养方式、亲子关系等以及学校中的师生关系、同伴关系、学业成绩等都可能构成威胁青少年的生活应激事件,从而导致青少年的抑郁(徐馨琦等,2005)。在对青少年人群的研究中,抑郁主要和学业能力和社会能力两个领域相关。在学业领域中,教师、父母、同伴对学业能力的评价与抑郁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有抑郁情绪的青少年具有较少的同双亲的亲密度、社会支持,并比他们的同伴表现出较低的自尊(邱炳武,2001)。而个人认知特征能够影响个体对消极事件的解释,这就是为什么同样遭遇不幸的人有的就不会患上抑郁症。研究显示,青少年的自我认知与抑郁有相关,自责和受别人责备后的自我认知方式与抑郁之间有显著相关,同时还发现,青少年抑郁和认知、自责、反思、积极的自我评价等有高度的相关关系。
焦虑比抑郁在青少年中表现得更为普遍。有研究显示(屈坚定,2003),在被调查的13~16岁学生中,有70%的人自称有很多忧虑,将近半数说他们的生活缺少乐趣并且使他们紧张,超过1/4的人说存在睡眠障碍。男孩与女孩有相似的焦虑倾向。焦虑的主要来源中,与学校有关的项目占到了2/3。将近半数学生对大量的家庭作业感到焦虑,一半左右焦虑与离校以后的就业有关。青少年的抑郁与持续的焦虑,若不加以治疗则会对成年后的工作、家庭和社会生活产生持续的不良影响。但是,由于人们通常认为青少年,尤其是青春期的少年正处于情绪暴躁和忧郁并存的时期,许多人认为抑郁只是青少年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这导致家长和教师很少注意到青少年的抑郁症状,有70%~80%患抑郁症的青少年没有得到任何的治疗。
(二)青春期精神分裂症
从15岁开始,青春期精神分裂症发病率明显增多,到青年期达到高峰。青春期精神分裂症的症状很明显,主要表现为:思维紊乱,扭曲现实或脱离与现实的联系,不能控制情绪以及人格混乱等。在真正患病前,常表现出先兆,如社会行为退缩、交往困难、敏感固执、戒心过多以及缺乏幽默感等。青春期精神分裂症出现的原因主要是遗传因素所致。调查表明,同卵双生子均发此病的比例为50%,异卵双生子均发此病的比例为12%,兄弟姐妹同时发病的概率就更低了。但这种遗传因素之所以到青春期方发生效应,还是由青春期个体所具有的特殊身心特点所决定的。这个年龄的个体最易感受压抑、挫折和焦虑,而消极情绪的长期积累则是导致精神分裂症的重要原因。青春期精神分裂症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患者常有对性的妄想,这与青春期性机能的迅速发展有密切关系。
(三)自杀倾向
自杀的倾向和行为在童年期以前极为少见,从青春期开始直至青年期呈直线上升趋势。美国的统计数字显示,在15~19岁青少年死亡的原因中,自杀是排在事故、癌症、其他疾病、被杀之后的第五个原因。《中国的自杀现状:1995~1999年》中的研究结论表明:估计中国平均年自杀率为23/10万,每年自杀死亡人数为28.7万。我国目前已属于世界上的高自杀率国家之一。据调查显示,自杀已是我国全人群的第五位死因,是15~34岁青少年人群的第一位死因(王声涌,2003)。
13~14岁在校学生中自杀意念发生率为29%。我国小范围的调查(范存欣等,2005)显示,在校15~26岁学生的自杀意念发生率为17.64%,自杀计划发生率为2.71%。自杀已遂、自杀未遂、自杀意念的发生,与青少年的年龄及发育成熟与否有关。随着年龄的增长,成功自杀率越高。18~20岁是青年自杀的高峰年龄段,这主要是由于在学业和求职过程中遭受挫折而出现严重的心理失衡状态,且不能得到及时的家庭和社会支持系统的帮助而采取“一死了之”的手段。其中2/3的自杀者为20~24岁,30%为16~19岁,仅有8%的自杀者年龄小于15岁(赵静波、季建林,1997)。多数西方国家自杀死亡的青少年中男性多于女性,自杀青年男女之比为3∶1。男性自杀人数多的原因是因为男性一旦发生抑郁,所产生的挫折感、失败感和悲观情绪具有非常大的不可逆转和无可挽回的内在体验,同时男性往往不像女性那样去寻求帮助,而是倾向于走极端和采取危险的方式,这样大大限制了干预的机会。而在国内,无论是自杀行为还是自杀意念的发生,女性均明显高于男性(梁军林等,2000)。
在自杀的倾向与方式上,存在着男女差异。女性多采用消极的自杀方式,如吃大剂量的药物或服毒;男性多采用主动的自杀方式,如用手枪自射或自缢等。男性所采用的方式比较彻底,多能完成自杀;女性一般只是表现出有自杀的倾向和举动,但许多时候不能完成。在男女两性青少年中有自杀企图和实际完成自杀行为的比例为100∶1。少年自杀的具体原因很多,如怀孕、学业失败、与父母发生冲突、被同伴拒绝、被社会排斥、违法犯罪后的恐惧,也有人是出于浪漫的想法。但不论具体情况如何,有一条根本的原因,就是青少年期需面对的困难和烦恼突然增多,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就会积累起来而导致心理崩溃,最终导致采用自杀的方式来解脱。
三、外部失调──反社会行为和青少年犯罪
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对青少年的反社会行为的界定意见并不统一,但一致的观点是青少年的违法行为要比其他年龄阶段更普遍。根据近年来出版的有关青少年犯罪统计资料,我国青少年犯罪似乎有愈加严重的趋势。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已经从20世纪50年代的20%~30%上升到80年代的70%~80%。进入90年代,青少年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中的比例虽有下降,但形势仍很严峻:1990年为57.31%,1991年为52.88%,1992年为50.78%,1993年为50.74%,1994年为49.12%,1995年为45.54%,1996年为40.53%,1997年为37.85%,1998年为39.39%,1999年为36.71%。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呈现出暴力化、团伙化的趋势,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类型集中为抢劫、强奸和盗窃,在押未成年犯中上述犯罪类型人数比例分别为64.4%、11.3%、10.5%,占全部犯罪类型的八成以上,明显高于其他人群(孙云晓,2006)。
许多调查材料表明,这几年我国的青少年犯罪主要表现出这样一些特点。
(1)青少年犯罪在整个刑事案犯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大,青少年犯罪年增长率超过5%。
(2)犯罪年龄呈下降趋势,且团伙性犯罪居多。据有关数据分析,从1998年到2003年,青少年作案平均年龄下降2岁,由17.6周岁降为15.7岁。14~16岁青少年犯罪状况日益突出,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也明显增多。
(3)闲散青少年等群体违法犯罪凸显。团中央对2 361名青少年罪犯调查后发现,闲散青少年为1 445人,占61.2%,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体。
(4)家庭问题和失学、辍学问题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明显。近年来,失和、失教、失德、失才的家庭逐渐增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对全国18个少管所和监狱的调查中发现,有26.6%的青少年罪犯来自破碎家庭,有近一半的青少年罪犯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于滨,2004)。
(5)因非法网吧、毒品等不良因素导致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最新统计,因互联网传播不良信息诱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增加了5倍多。
无论是官方记录还是青少年自我报告的研究都表明,青少年的反社会行为从青少年早期就开始逐级增长,严重的暴力犯罪和财物犯罪在青春期都有所增长,到青少年中、晚期一直保持较高的水平,到了青年早期有所下降,成年早期才有少许下降。在反社会行为和犯罪行为中,男孩的比例要明显大于女孩。男孩比女孩更具有攻击性,更容易卷入到反社会的活动中。
有效防治青少年犯罪必须从控制和消除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入手。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点(徐爱东,2005)。
(1)家庭因素。导致孩子不良成长的家庭因素有三方面:一是家庭破裂,最新统计显示,父母离异家庭子女犯罪率是健全家庭的4.2倍;二是父母素质偏低,亲子沟通不足;三是家庭教育观念偏差,教育方式方法不对,犯罪青少年的父母更可能使用体罚式的管教方式。
(2)同伴因素。在青少年时期,同伴逐渐取代父母的影响,成为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影响因素。许多青少年犯罪行为都是在群体压力的情景下产生的。另外,同伴团体等亚文化群体对青少年的交往也有重大影响,有些群体会鼓励攻击行为甚至犯罪行为的发生。他们中较多人会被同龄群体排斥。有调查显示(孙云晓,2006),对于那些仅仅是学习跟不上的同学,13%的同学希望他们离开班级;对于那些由于不良行为受到学校处分的同学,将近一半的同学认为他们应该离开班级;而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同学,来自同龄群体的排斥更加强烈,只有25%的同学愿意他们留在原来的班级。
(3)青少年自身因素。青少年时期的个体集众多矛盾于一身,表现为:既渴望摆脱束缚,但又受到能力的限制;既想得到他人的认同,但自我中心意识太强;既想张扬个性,但又比较偏激。再加上这段时期心理发育还不成熟,情绪不稳定,逆反心理强,自尊心强,分辨是非能力较差,自我控制能力和心理承受力都较弱,这些特点很容易激化矛盾,使青少年无所适从。如果得不到正确的引导,青少年就会走上歧途,甚至违法犯罪。
进入青春期后,青少年与社会的接触更广泛,也会更容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成瘾的概念最早来源于临床医学中病人对药物的依赖现象。当前,在青少年群体中比较常见的成瘾现象主要有吸烟和饮酒成瘾、游戏成瘾以及网络成瘾等。
(一)吸烟成瘾
吸烟行为在青少年中非常普遍。据统计,目前我国9~12岁小学生中约有10%~15%的人吸烟;12~15岁的初、高中生约有35%以上的人吸烟;16岁以上的高中生、大学生吸烟者则占到了被调查者的75%。青少年初次吸烟的年龄也有逐年降低的趋势。
在我国,当前青少年吸烟的状况主要有三个突出特点。
(1)男生吸烟的比例较高。在男生中,初一学生吸烟比例约四分之一,高一学生吸烟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在一些职业技术学校及工读学校这一比例能到达60%甚至更高。
(2)少数女学生也吸烟,而且目前女学生抽烟人数有发展的趋势。
(3)开始吸烟的年龄变小。在吸烟的青少年中,很多人小学期间就已经开始吸烟。
从我国情况来看,影响青少年吸烟行为的主要因素有下列四个方面。
(1)我国社会吸烟的风气很严重,各种公共场合和日常生活中都离不开烟,对青少年吸烟行为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2)家庭中父母及兄弟姐妹的吸烟行为和态度会起到强化和示范作用,家庭中父母的监控不适当和亲子关系不良与吸烟行为有关,家庭的社会生活背景也有一定影响作用。
(3)同伴群体在青少年发展中具有成年人无法替代的作用,其所属群体对吸烟的态度和团体的性质等都会影响到青少年吸烟与否及吸烟的多少。
(4)心理上的自我满足。中学生正处于青春期,心理上有较大的变化,容易对吸烟产生好奇心,这种独立意识和成人感的需要,使中学生容易沾上吸烟行为。
(二)游戏成瘾
目前国际上将电子游戏分为单机电脑游戏、游戏机游戏以及电脑网络游戏。电子游戏本身有其积极的一面,它能够训练人的手、眼、脑的配合能力,起到一定的开发大脑、提升智力的作用,有助于激发钻研、创造的欲望和学习的兴趣,可以增强认识自我、完善自我的能力。但是,网络和电子游戏也是一把双刃剑。由于青少年的自制力比较差,社会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弱,更容易沉溺于游戏中,而且由于电子游戏的设计情节、内容、画面等良莠不齐,容易给他们在心理、生理以及社会适应方面造成困扰和伤害。尤其是其中的一些暴力场景,对青少年存在一定的消极影响。青少年本身心理抵御能力就弱,而随着这三类游戏越来越逼真,他们对游戏的依赖性越来越大。而网络游戏又因具有娱乐性、互动性、开放性和虚拟现实性等特点,吸引了大量的青少年沉迷其中。过度玩电子游戏会导致类似依赖综合征等一系列的问题(刘学军等,2002)。玩电子游戏成瘾者与那些精神活性物质成瘾者有许多相似之处,他们主要表现为持久地渴望或难以控制或减少玩电子游戏,为了满足强烈的玩电子游戏的冲动而放弃重要的社会角色和其他有意义的社会活动,停止电子游戏活动后则会出现生理和心理的不良反应(杨彦春、祝卓宏,1999)。而沉迷于电子游戏的青少年更多地表现出较高的抑郁和焦虑,还会产生一系列的社交问题、行为问题以及家庭矛盾等。
对于暴力游戏与青少年攻击性之间的关系,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逐渐引起人们的注意。研究一致表明,接触电子游戏暴力与攻击行为存在正向联系。一项对八、九年级的青少年研究的结果显示,那些低敌意特质却玩暴力游戏的青少年反而比那些具有强敌意特质但不玩暴力游戏的青少年更容易发生身体冲突。越来越多的研究也表明,玩电子游戏与攻击性认知、归因和行为有因果联系。
(三)网络成瘾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走进了千家万户,网络成瘾问题也逐渐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在我国,青少年在网络活动的人群中占据主要位置,而网络成瘾的发病年龄为15~40岁,青少年为高发人群。
网络成瘾(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简称IAD),又称为网络性心理障碍或网络依赖等。目前对网络成瘾还没有一致的定义,有人将其定义为无成瘾物质作用下的上网行为冲动失控,表现为由于过度使用互联网而导致个体明显的社会心理功能损害。网络成瘾的人主要表现为一种不自主的强迫性网络使用行为和在网络使用过程中不能有效控制时间,并且随着网上活动带来的满足感的强化,使用者出现难以自拔的现象。在初期,患者会出现精神依赖,渴望上网,如果不能如愿就会产生极度的不适应感,情绪低落、烦躁不安、焦虑、抑郁等;随后就会发展为躯体的依赖,表现为头昏眼花、双手颤抖、疲乏无力、食欲不振等症状,最终导致学习、生活等方面受到严重影响。网络成瘾会造成青少年心理、生理和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不良后果。它会占据成瘾者几乎所有的时间和注意力,使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认知能力下降,出现严重的动机冲突和情绪困扰,如抑郁和焦虑,对现实生活失去兴趣,参与集体活动的动力减弱。
研究者对于导致青少年网络成瘾的原因进行分析,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本身特征。网络本身具有的匿名性、时间快、范围广、自由度高等特点,可以使人际交流具有很大的吸引性,而同时可以不受现实生活交流方式的限制。
(2)人格特征。那些具有高焦虑、低自尊、抑郁倾向、自我控制能力差等方面特征的青少年更容易网络成瘾。
(3)家庭和学校环境。家庭和学习的压力会导致青少年产生情绪、认知、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失调,因此他们就会借助网络来舒缓压力,逃避现实中遇到的困难。
二、内部失调
青春期会引起一系列生理和心理上的变化以及对社会生活的不适应,青少年会产生困扰、绝望、悲观等消极的情绪,因此极易产生内部心理问题,如抑郁、焦虑、青春期精神分裂和自杀倾向等。
(一)焦虑和抑郁
抑郁常用来描述一种普遍的悲伤、痛苦或失望的情绪状态,是青少年较为普遍的心理困扰。抑郁一般会表现在情绪、认知和行为上,情绪上的主要症状有压抑、沮丧、对各类活动都不感兴趣,在认知上表现为注意力不集中、记忆衰退、犹豫不决等,还会出现厌食、失眠和精力不旺盛等症状。
青少年由于面对的压力逐渐增大,抑郁症状也普遍增多。彼得森等(Petersen,et al.,1993)报告了青少年抑郁的不同发展范式:青少年在13~15岁抑郁心境急剧增加,在17~18岁达到高峰,随后下降到成人水平。.青少年抑郁患病率远远高于儿童,其终生患病率与成年人接近,低者4%,高者达25%,这表明成年抑郁症通常在青少年时期已发病(舒明跃,2004)。大多数研究认为,儿童期(13岁以前)男女患病率大致相同,但在青少年时期,女性患病率明显上升,与男性之比大约为2∶1甚至3∶1,与成年人基本相当。女性患抑郁症的比例高于男性,这可能是因为,在面对压力时女孩更容易把感觉指向内部,而男孩则会将注意力转向外部表达。这样面对同等程度的压力时,女孩更有可能变得抑郁。
造成青少年抑郁的原因有很多,除了遗传和生物学的因素外,主要有两个因素的影响,一个是创伤性应激事件和持续积累的不良体验,另一个就是个人的认知特征。对青少年来说,来自家庭中的家庭环境气氛、父母教养方式、亲子关系等以及学校中的师生关系、同伴关系、学业成绩等都可能构成威胁青少年的生活应激事件,从而导致青少年的抑郁(徐馨琦等,2005)。在对青少年人群的研究中,抑郁主要和学业能力和社会能力两个领域相关。在学业领域中,教师、父母、同伴对学业能力的评价与抑郁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有抑郁情绪的青少年具有较少的同双亲的亲密度、社会支持,并比他们的同伴表现出较低的自尊(邱炳武,2001)。而个人认知特征能够影响个体对消极事件的解释,这就是为什么同样遭遇不幸的人有的就不会患上抑郁症。研究显示,青少年的自我认知与抑郁有相关,自责和受别人责备后的自我认知方式与抑郁之间有显著相关,同时还发现,青少年抑郁和认知、自责、反思、积极的自我评价等有高度的相关关系。
焦虑比抑郁在青少年中表现得更为普遍。有研究显示(屈坚定,2003),在被调查的13~16岁学生中,有70%的人自称有很多忧虑,将近半数说他们的生活缺少乐趣并且使他们紧张,超过1/4的人说存在睡眠障碍。男孩与女孩有相似的焦虑倾向。焦虑的主要来源中,与学校有关的项目占到了2/3。将近半数学生对大量的家庭作业感到焦虑,一半左右焦虑与离校以后的就业有关。青少年的抑郁与持续的焦虑,若不加以治疗则会对成年后的工作、家庭和社会生活产生持续的不良影响。但是,由于人们通常认为青少年,尤其是青春期的少年正处于情绪暴躁和忧郁并存的时期,许多人认为抑郁只是青少年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这导致家长和教师很少注意到青少年的抑郁症状,有70%~80%患抑郁症的青少年没有得到任何的治疗。
(二)青春期精神分裂症
从15岁开始,青春期精神分裂症发病率明显增多,到青年期达到高峰。青春期精神分裂症的症状很明显,主要表现为:思维紊乱,扭曲现实或脱离与现实的联系,不能控制情绪以及人格混乱等。在真正患病前,常表现出先兆,如社会行为退缩、交往困难、敏感固执、戒心过多以及缺乏幽默感等。青春期精神分裂症出现的原因主要是遗传因素所致。调查表明,同卵双生子均发此病的比例为50%,异卵双生子均发此病的比例为12%,兄弟姐妹同时发病的概率就更低了。但这种遗传因素之所以到青春期方发生效应,还是由青春期个体所具有的特殊身心特点所决定的。这个年龄的个体最易感受压抑、挫折和焦虑,而消极情绪的长期积累则是导致精神分裂症的重要原因。青春期精神分裂症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患者常有对性的妄想,这与青春期性机能的迅速发展有密切关系。
(三)自杀倾向
自杀的倾向和行为在童年期以前极为少见,从青春期开始直至青年期呈直线上升趋势。美国的统计数字显示,在15~19岁青少年死亡的原因中,自杀是排在事故、癌症、其他疾病、被杀之后的第五个原因。《中国的自杀现状:1995~1999年》中的研究结论表明:估计中国平均年自杀率为23/10万,每年自杀死亡人数为28.7万。我国目前已属于世界上的高自杀率国家之一。据调查显示,自杀已是我国全人群的第五位死因,是15~34岁青少年人群的第一位死因(王声涌,2003)。
13~14岁在校学生中自杀意念发生率为29%。我国小范围的调查(范存欣等,2005)显示,在校15~26岁学生的自杀意念发生率为17.64%,自杀计划发生率为2.71%。自杀已遂、自杀未遂、自杀意念的发生,与青少年的年龄及发育成熟与否有关。随着年龄的增长,成功自杀率越高。18~20岁是青年自杀的高峰年龄段,这主要是由于在学业和求职过程中遭受挫折而出现严重的心理失衡状态,且不能得到及时的家庭和社会支持系统的帮助而采取“一死了之”的手段。其中2/3的自杀者为20~24岁,30%为16~19岁,仅有8%的自杀者年龄小于15岁(赵静波、季建林,1997)。多数西方国家自杀死亡的青少年中男性多于女性,自杀青年男女之比为3∶1。男性自杀人数多的原因是因为男性一旦发生抑郁,所产生的挫折感、失败感和悲观情绪具有非常大的不可逆转和无可挽回的内在体验,同时男性往往不像女性那样去寻求帮助,而是倾向于走极端和采取危险的方式,这样大大限制了干预的机会。而在国内,无论是自杀行为还是自杀意念的发生,女性均明显高于男性(梁军林等,2000)。
在自杀的倾向与方式上,存在着男女差异。女性多采用消极的自杀方式,如吃大剂量的药物或服毒;男性多采用主动的自杀方式,如用手枪自射或自缢等。男性所采用的方式比较彻底,多能完成自杀;女性一般只是表现出有自杀的倾向和举动,但许多时候不能完成。在男女两性青少年中有自杀企图和实际完成自杀行为的比例为100∶1。少年自杀的具体原因很多,如怀孕、学业失败、与父母发生冲突、被同伴拒绝、被社会排斥、违法犯罪后的恐惧,也有人是出于浪漫的想法。但不论具体情况如何,有一条根本的原因,就是青少年期需面对的困难和烦恼突然增多,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就会积累起来而导致心理崩溃,最终导致采用自杀的方式来解脱。
三、外部失调──反社会行为和青少年犯罪
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对青少年的反社会行为的界定意见并不统一,但一致的观点是青少年的违法行为要比其他年龄阶段更普遍。根据近年来出版的有关青少年犯罪统计资料,我国青少年犯罪似乎有愈加严重的趋势。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已经从20世纪50年代的20%~30%上升到80年代的70%~80%。进入90年代,青少年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中的比例虽有下降,但形势仍很严峻:1990年为57.31%,1991年为52.88%,1992年为50.78%,1993年为50.74%,1994年为49.12%,1995年为45.54%,1996年为40.53%,1997年为37.85%,1998年为39.39%,1999年为36.71%。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呈现出暴力化、团伙化的趋势,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类型集中为抢劫、强奸和盗窃,在押未成年犯中上述犯罪类型人数比例分别为64.4%、11.3%、10.5%,占全部犯罪类型的八成以上,明显高于其他人群(孙云晓,2006)。
许多调查材料表明,这几年我国的青少年犯罪主要表现出这样一些特点。
(1)青少年犯罪在整个刑事案犯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大,青少年犯罪年增长率超过5%。
(2)犯罪年龄呈下降趋势,且团伙性犯罪居多。据有关数据分析,从1998年到2003年,青少年作案平均年龄下降2岁,由17.6周岁降为15.7岁。14~16岁青少年犯罪状况日益突出,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也明显增多。
(3)闲散青少年等群体违法犯罪凸显。团中央对2 361名青少年罪犯调查后发现,闲散青少年为1 445人,占61.2%,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体。
(4)家庭问题和失学、辍学问题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明显。近年来,失和、失教、失德、失才的家庭逐渐增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对全国18个少管所和监狱的调查中发现,有26.6%的青少年罪犯来自破碎家庭,有近一半的青少年罪犯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于滨,2004)。
(5)因非法网吧、毒品等不良因素导致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最新统计,因互联网传播不良信息诱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增加了5倍多。
无论是官方记录还是青少年自我报告的研究都表明,青少年的反社会行为从青少年早期就开始逐级增长,严重的暴力犯罪和财物犯罪在青春期都有所增长,到青少年中、晚期一直保持较高的水平,到了青年早期有所下降,成年早期才有少许下降。在反社会行为和犯罪行为中,男孩的比例要明显大于女孩。男孩比女孩更具有攻击性,更容易卷入到反社会的活动中。
有效防治青少年犯罪必须从控制和消除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入手。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点(徐爱东,2005)。
(1)家庭因素。导致孩子不良成长的家庭因素有三方面:一是家庭破裂,最新统计显示,父母离异家庭子女犯罪率是健全家庭的4.2倍;二是父母素质偏低,亲子沟通不足;三是家庭教育观念偏差,教育方式方法不对,犯罪青少年的父母更可能使用体罚式的管教方式。
(2)同伴因素。在青少年时期,同伴逐渐取代父母的影响,成为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影响因素。许多青少年犯罪行为都是在群体压力的情景下产生的。另外,同伴团体等亚文化群体对青少年的交往也有重大影响,有些群体会鼓励攻击行为甚至犯罪行为的发生。他们中较多人会被同龄群体排斥。有调查显示(孙云晓,2006),对于那些仅仅是学习跟不上的同学,13%的同学希望他们离开班级;对于那些由于不良行为受到学校处分的同学,将近一半的同学认为他们应该离开班级;而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同学,来自同龄群体的排斥更加强烈,只有25%的同学愿意他们留在原来的班级。
(3)青少年自身因素。青少年时期的个体集众多矛盾于一身,表现为:既渴望摆脱束缚,但又受到能力的限制;既想得到他人的认同,但自我中心意识太强;既想张扬个性,但又比较偏激。再加上这段时期心理发育还不成熟,情绪不稳定,逆反心理强,自尊心强,分辨是非能力较差,自我控制能力和心理承受力都较弱,这些特点很容易激化矛盾,使青少年无所适从。如果得不到正确的引导,青少年就会走上歧途,甚至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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