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户口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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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当事人户口迁出后,不办理落户手续的,会因户口迁移证过期而成为无户口人员,给生活带来不便;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咨询工作人员,在当地有”公共户籍“的前提下,可以迁入落户;
3、否则可以带上上述证件,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在符合当地的户籍准入政策,并且当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也可以迁入落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咨询工作人员,在当地有”公共户籍“的前提下,可以迁入落户;
3、否则可以带上上述证件,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在符合当地的户籍准入政策,并且当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也可以迁入落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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