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地质属性的角度对地质环境问题的分类
2020-01-21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地质环境问题涉及众多的地质现象和地质过程,它们一方面存在形态学、动力学上的差异,另一方面某些现象和过程又往往具有地质学上的同源性和成因上的因果关系。因此,从地质属性的角度对地质环境问题进行分类是目前大多采用的办法,常见的分类方案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按地质作用的类型分类
按地质作用的类型和地质现象出现的时间先后,可以将地质环境问题划分为原生地质环境问题和次生地质环境问题。
1.原生地质环境问题
原生地质环境问题是指由自然地质作用直接引起的,不利于人的地质现象和地质过程,如火山喷发、地震、滑坡、荒漠化、水土流失等。除此之外,在地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一些地质产物或不良的背景条件,如影响工程基础稳定性的淤泥质软土触变、冻土冻融、黄土湿陷、膨胀土胀缩以及导致地方病发生的水土化学组分异常等都属于原生地质环境问题。
2.次生地质环境问题
次生地质环境问题包括两类:一是人类活动导致或诱发的;二是由其他地质或非地质作用派生的不利于人的地质现象和过程。前者有地下水污染、次生盐渍化、坑道突水、岩爆及人为工程活动为诱因的滑坡、崩塌、地震等;后者指的是灾害链,如地震、洪水暴发引起的崩塌、滑坡等。
(二)按地质作用的驱动力来源分类
从地质作用、过程的驱动力来源上考虑,地质环境问题可以分为由内动力地质作用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和外动力地质作用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前者主要包括火山喷发、地震;后者包括了除前者以外的其他所有有害的地质现象和过程。需要指出的是,在许多情况下,外动力地质作用的发生有其内动力作用的背景,如地震诱发山体的崩塌、滑坡等,所以,地壳稳定性差的地区,外动力地质作用也会十分活跃,地质环境问题发生的频率较高。
(三)按地质过程的动力学形式分类
从地质过程的动力学形式来考察,地质环境问题可以分为突发的和渐进发生的两类。前者与地质环境系统以突变的形式失稳有关,如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坑道突水、瓦斯突出与爆炸、岩爆等;后者是地质环境系统渐变的外在表现形式,如水土流失、荒漠化、盐渍化、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
除上述分类外,也有人从地质环境系统组分相互作用的角度出发,将地质环境问题归纳为水盐失调、岩土体变形、生态退化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