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民风民俗
(一)衣食住行
1、衣饰。以往乡村男女多穿汉服。中年以上的妇女喜着长衫,或短衣短裤;老年人喜着青黑色衣衫或香云纱;日本统治时期西装革履开始流传到乡村,几十年来已相当普及。城市妇女有的穿旗袍等民族服装。目前,青年人多穿西装或港衫西裤。乡村男女则常戴斗笠或裹毛巾,以蔽风日。
2、饮食。台湾居民一日三餐以大米为主食。节日喜庆时,多用鸡鸭等丰盛酒菜宴请客人。台湾居民都嗜酒,祭祀神明,宴请客人,必备良酒。春夏之交,秋冬之际,多以中药炖煮动物性食品以提神补身。
菜肴多用味精、砂糖等调味。酒楼饭店经营川粤、京、津、苏、浙、湘、闽等地风味饭菜。高山族同胞目前生活水平还较低,有些仍以芋头、甘薯为主食。
3、居住。台湾的房屋造型,大体可分为中、西、日式三种。中式为平房,多是闽南式样,有一条龙、辘轳把、三合院、四合院等。以浊水溪为界,农村村落,北部为散居型,南部为聚居型,大多建在山凹近水处,以避风沙。
西式多是楼房,从前都是砖造,近年来大多改为钢筋水泥。日式则在平房内铺以“榻榻米”。市镇房屋多属西式,随着近年来工商业的发展,新式迅速增加,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但由于人口增长过快,住房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仍有许多人居住在简陋斗室。
4、行走。台湾最普及的交通工具是自行车、摩托车。近些年来汽车、飞机、轮船、火车的数量增加,比较方便,私人汽车大量增多。普遍于市镇。有不少的客车备有冷气。但大部分农村地区仍交通不便,河流多的地方尚需帆船、舢板,山区无路可走,只能沿山路登攀跋涉。
(二)婚丧喜庆
1、婚嫁从前,台湾的婚礼规矩较多,婚嫁有大娶和小娶(招婿或半招嫁)之别。一般需经议婚、订婚、完聘、迎亲四个阶段。结婚年龄,一般男不超过30岁,女不超过25岁。目前已由媒人介绍改为自由恋爱,花轿改为汽车,到法院公证结婚。
但是台湾婚礼的铺张浪费现象十分严重,使许多青年人背上沉重的包袱。在农村,有部分人乐于集体结婚。高山族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多是幼年时由父母做主,所以婚后常有离婚现象。
2、丧葬葬礼同大陆相近,父母死后,当夜要由儿女守灵,全家举哀,供饭一碗,焚纸钱,并为死者赶制寿衣,同时走亲告友,购进棺木,然后祭祀。
祭罢,子女扶尸就殓,仃柩室内,早饭供奉“孝饭”并轮流啼哭,然后择日出殡,出葬队列如长龙,亲朋送至近郊,孝男叩谢辞行。然后用货车运棺木至墓地埋葬。目前,火葬已相当普遍。台湾一些地方设有殡仪馆、火葬场及公墓,有的佛教寺、塔也奉存骨灰。
3、生育妇女生了孩子,必须告诉亲友,名为“报喜”。满月时,则以红蛋分赠亲友、邻居,以示吉利。孕妇分娩至满月,称“做月子”,一月以内多以为副食。外祖父母在满月、四月、周岁时,必须送衣服礼物给婴儿。台湾重男轻女比较严重。
生男不论弥月、周岁、16岁,都举行隆重的仪式,而生女则大为简化甚至不举行仪式。近30年来,台湾当局推行“家庭节育计划”,提出的口号是“两个孩子恰恰好”、“女孩男孩一样好”。
4、寿庆台胞喜欢过生日。男女成人后,每逢诞辰,都由家人准备素面、香烛等举行简单庆祝仪式。一般从50岁时起开始称寿。60岁为下寿,70岁为中寿,80岁为上寿,90岁为耆寿,百岁为期颐。每逢寿期,由子孙发起庆祝,邀请亲朋,颇为隆重。
(一)衣食住行
1、衣饰。以往乡村男女多穿汉服。中年以上的妇女喜着长衫,或短衣短裤;老年人喜着青黑色衣衫或香云纱;日本统治时期西装革履开始流传到乡村,几十年来已相当普及。城市妇女有的穿旗袍等民族服装。目前,青年人多穿西装或港衫西裤。乡村男女则常戴斗笠或裹毛巾,以蔽风日。
2、饮食。台湾居民一日三餐以大米为主食。节日喜庆时,多用鸡鸭等丰盛酒菜宴请客人。台湾居民都嗜酒,祭祀神明,宴请客人,必备良酒。春夏之交,秋冬之际,多以中药炖煮动物性食品以提神补身。菜肴多用味精、砂糖等调味。酒楼饭店经营川粤、京、津、苏、浙、湘、闽等地风味饭菜。高山族同胞目前生活水平还较低,有些仍以芋头、甘薯为主食。
3、居住。台湾的房屋造型,大体可分为中、西、日式三种。中式为平房,多是闽南式样,有一条龙、辘轳把、三合院、四合院等。以浊水溪为界,农村村落,北部为散居型,南部为聚居型,大多建在山凹近水处,以避风沙。西式多是楼房,从前都是砖造,近年来大多改为钢筋水泥。日式则在平房内铺以“榻榻米”。市镇房屋多属西式,随着近年来工商业的发展,新式公寓住宅迅速增加,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但由于人口增长过快,住房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仍有许多人居住在简陋斗室。
4、行走。目前,台湾最普及的交通工具是自行车、摩托车。近些年来汽车、飞机、轮船、火车的数量增加,比较方便,私人汽车大量增多。出租汽车普遍于市镇。有不少的客车备有冷气。但大部分农村地区仍交通不便,河流多的地方尚需帆船、舢板,山区无路可走,只能沿山路登攀跋涉。
(二)婚丧喜庆
1、婚嫁。从前,台湾的婚礼规矩较多,同姓不婚,婚嫁有大娶(明媒正娶)和小娶(招婿或半招嫁)之别。一般需经议婚、订婚、完聘、迎亲四个阶段。结婚年龄,一般男不超过30岁,女不超过25岁。目前已由媒人介绍改为自由恋爱,花轿改为汽车,到法院公证结婚。但是台湾婚礼的铺张浪费现象十分严重,使许多青年人背上沉重的包袱。在农村,有部分人乐于集体结婚。高山族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多是幼年时由父母做主,所以婚后常有离婚现象。
2、丧葬。葬礼同大陆相近,父母死后,当夜要由儿女守灵,全家举哀,供饭一碗,焚纸钱,并为死者赶制寿衣,同时走亲告友,购进棺木,然后祭祀。祭罢,子女扶尸就殓,仃柩室内,早饭供奉“孝饭”并轮流啼哭,然后择日出殡,出葬队列如长龙,亲朋送至近郊,孝男叩谢辞行。然后用货车运棺木至墓地埋葬。目前,火葬已相当普遍。台湾一些地方设有殡仪馆、火葬场及公墓,有的佛教寺、塔也奉存骨灰。
3、生育。妇女生了孩子,必须告诉亲友,名为“报喜”。满月时,则以红蛋分赠亲友、邻居,以示吉利。孕妇分娩至满月,称“做月子”,一月以内多以麻油猪肝为副食。外祖父母在满月、四月、周岁时,必须送衣服礼物给婴儿。台湾重男轻女比较严重。生男不论弥月、周岁、16岁,都举行隆重的仪式,而生女则大为简化甚至不举行仪式。近30年来,台湾当局推行“家庭节育计划”,提出的口号是“两个孩子恰恰好”、“女孩男孩一样好”。
4、寿庆。台胞喜欢过生日。男女成人后,每逢诞辰,都由家人准备素面、香烛等举行简单庆祝仪式。一般从50岁时起开始称寿。60岁为下寿,70岁为中寿,80岁为上寿,90岁为耆寿,百岁为期颐。每逢寿期,由子孙发起庆祝,邀请亲朋,颇为隆重。
(三)礼赠禁忌
1、禁以手巾赠人。从前,台湾民间丧家在办完丧事后送毛巾给吊丧者,用意在于让吊丧者与死者断绝来往。所以,台湾有“送巾,断根”之说,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若赠人手巾,即不禁令人想起不吉利的丧事与断绝、永别之意。
2、禁以扇子赠人。扇子价廉易碎,用于夏季扇凉,一到秋深天凉,即有“秋扇见掮”,意即太绝情,用完后就被甩掉,狠心抛弃。台湾民间有俗语:“送扇,无期见”,即基于此种心理。恋爱的青年男女赠送扇子表示快冷的意思,说明心不诚,因此,千万不要以扇子当礼物赠人。
3、禁以剪刀赠人。剪刀属伤人的利器,其含有“一刀两断”、“一剪两断”的意思。赠剪刀会使人有不怀好意之感。所以,切勿以剪刀赠人。
4、禁以雨伞赠人。台语“伞”与“散”同音,若拿伞来赠人,犹表送“散”给对方之意,且台语“雨”与“给”同意。“雨伞”与“给散”同音,难免会引起对方误解。
5、禁以镜子送人。因为镜子容易打碎,“破镜难圆”。还有好象嫌人丑陋,让人家照镜子好好看看自己的意思。
6、禁以钟送人。因为“钟”与“终”同音。送钟会使人想到“送终”,易引起友人的反感。
7、禁以甜果送人。甜果即年糕,是台湾民间过年祭拜神明祖宗时的必备之物,但在丧家守孝时严禁蒸食。因此,如以甜果赠人,会使受赠者联想家里发生了丧事。自然要忌讳。
8、禁以粽子赠人。台湾民间丧家习惯上既不蒸甜果,也不赠粽子。如以粽子送人,会被误解为把对方当丧家,故此也在忌讳之列。
9、禁以鸭子赠人作“月肉”。“月肉”是指分娩一个月以内的妇女吃的肉。她们吃的“月肉”通常是是麻油鸭、猪腰仔、猪肝等“热性”食物。鸭子属“冷性”,她们不宜吃用。并且台湾有“死鸭硬嘴闭”、“七月半鸭仔,不知死期”等俗语,若以鸭子作为贺喜礼物,会使人联想到不祥的兆头。
此外尚有多项深具中华文化特色的民俗庆典,如迎妈祖、盐水蜂炮、平溪放天灯、东港烧王船、头城抢孤等。
2019-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