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是如何践行其初心与使命的?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程(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就是中国共产党是践行初心与使命的过程。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经历了北伐战争(1924-1927年)、土地革命战争(1927-1937年)、抗日战争(1931-1945年)和解放战争(1945-1949年)四个历史阶段,赢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
第一阶段(1919~1927),“大革命”时期。
1924~1927年为国民革命时期,其中1926~1927年为北伐战争时期。
1919年爆发的五四运动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并直接促成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新民主主义革命拥有了坚强的领导核心。此后,中国共产党不断发起工人暴动,反抗北洋政府统治。
1924年国民党“一大”后,国民党与共产党实现第一次合作,促成1926年开始的北伐战争的胜利进行。
1927年,在国民党右派的破坏和中共内部右倾错误思想的影响下,接连出现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和七一五反革命政变,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国民大革命宣告失败。
第二阶段(1927~1937),“土地革命”时期。
由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开始,中国共产党代表人民群众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第一枪。秋收起义后,确定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开辟了以井冈山为代表的无数农村革命根据地,并成功粉碎国民党数次“围剿”。
1933年由于王明"左倾"错误路线影响,瑞金苏区第五次反围剿失败,1934年10月开始工农红军被迫进行长征。1936年10月三大主力会师甘肃会宁,标志着长征的胜利结束。
在此期间,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了中国东北并虎视眈眈、不断向南推进。中共主张停止内战,一致抗战;而国民党为了稳固政权采取了“攘外必先安内”的不抵抗政策,最终导致国土沦丧。
1936年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国共第二次合作初步形成。
第三阶段(1931~1945),“抗日战争” 时期。
1931年9月18日,以“九一八事变”为起点,中国人民进入了艰苦卓绝的十四年抗战时期。以国共第二次合作为代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最终打败了日本侵略者,维护了国家的主权独立,极大地提高了国际地位。中国在此后成为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
第四阶段(1945~1949),“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抗战胜利后,国共进行重庆谈判,签订关于和平建国问题的协定(即“《双十协定》”)。
1946年, 蒋介石撕毁《双十协定》,发动内战。
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解放战争最终获得胜利,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了除台湾、西藏以及港澳以外全部的大陆领土(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香港和澳门分别于1997、1999年回归祖国)。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