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法与采购法的区别?

 我来答
笑看花开125
2019-04-22 · TA获得超过1070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23
采纳率:93%
帮助的人:12.4万
展开全部
两法的主要区别有:
  (一)规范的主体不同
  《政府采购法》规范的主体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招标投标法》规范的主体则无限制,凡是在我国境内的任何主体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强制或自愿),包括私人企业以及其他非法人组织。并且,《招标投标法》不但规范招标(采购)主体,也规范投标(销售)主体,这与《政府采购法》规范的主体很大不同。
  实践中,招标投标法许多条文是针对强制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及相关的货物、服务)而言,不适合当事人自愿招标的情况。
  (二)规范的行为性质不同
  政府采购法,规范的是政府采购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包括招标采购,还包括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行为。
  学术界常被视是一种行政行为,认为政府可以利用采购政策干预采购市场。
  招标投标法,规范的是招标投标行为。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公开选择卖方一种交易方式。
  仅指“标买”,不包括“标卖” 。是一种民事行为
  同时从行为的过程看,政府采购行为要比招标投标行为来得长而复杂。
  (三)强调的法律责任不同
  虽然《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都涉及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规定,但两者的侧重点是不同的。
  由于《政府采购法》属于行政法的范畴,规范的是政府机关单位如何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因而它强调的是行政责任;
  《招标投标法》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招标投标行为是一种民事行为,因而强调的是民事责任。
  (四)管理体制与操作模式的不同
  
  政府采购是实行财政统一管理,监察、审计和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监督的体制。最高领导机关是财政部。
  招标投标是实行发改协调指导,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监督的体制。最高领导机关是发改委。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