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 购进固定资产;
(2)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5)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税额抵扣又称“税额扣除”、“扣除税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缴纳税款时对于以前环节缴纳的税款准予扣除的一种税收优惠。由于税额抵扣是对已缴纳税款的全部或部分抵扣,是一种特殊的免税、减税,因而又称之为税额减免。
税额扣除与税项扣除不同,前者从应纳税款中扣除一定数额的税款,后者是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一定金额。因此,在数额相同的情况下,税额抵扣要比税项扣除少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
扩展资料
会计处理
应税项
(一) 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和进口货物的进项税额
1、购进免税农业产品。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是指向农业生产者购入农业初级产品。
例1:某纳税人从某农场购入水果5吨,支付买价10000元。该批水果销售时的含税销售价格定为2500元/吨。其进项税额=10000元×10%=1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商品采购 9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2、购进其他非固定资产货物。纳税人购进其他非固定资产货物的进项税额为销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例略)
3、进口非固定资产货物。进口非固定资产货物的进项税额,为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项税额抵扣
1、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主要是指不交增值税的项目)
2、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发生的事项促使其不得抵扣的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5、非正常损失的产品等所耗用的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6、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7、进货退回或者折让所收回的进项税额应给予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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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发生的事项促使其不得抵扣的,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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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正常损失的产品等所耗用的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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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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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进货退回或者折让所收回的进项税额应给予扣减,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消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以上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①外购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非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②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耗用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记入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