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号车牌号是5的机动车在巩义市限行吗?
巩义市发布通告,决定自2020年8月3日(周一)零时起,在市区道路恢复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违者将被处以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2020年8月巩义限行,现在还是这个规定。
限行时间
工作日每日7:00至21:00,法定节假日和周六、周日不限行,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周六、周日,按对应调休的工作日限行。
限行区域
S235(原S237)以西(不含S235)、苏秦路以北(含苏秦路)、杜甫路以北(含杜甫路)、孝义路以东(含孝义路)、光明路以南(含光明路)、货场路以南(含货场路)、河洛路以南(不含河洛路)的市区所有道路。
限行车辆
对进入限行区域所有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实行工作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6;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2、7;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3、8;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4、9;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0。
2020年12月4日下午,巩义市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正式官宣:2020年12月7日——12月31日,
每天8时至20时,巩义市主城区实施单双号限行。别忘了,周末也限行!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
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公告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缓解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限行区域
城区孝义路以东(含孝义路)、光明路以南(含光明路)、货场路以南(含货场路)、河洛路以南(不含河洛路)、S235(原S237)以西(不含S235)、苏秦路以北(含苏秦路)、杜甫路以北(含杜甫路)的城区所有道路。
02
限行时间
自2020年12月7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每天8时至20时实施限行。
03
限行规定
(一)在限行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车辆;
2. 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公交车、出租汽车、校车、在交通部门备案过的合规网约车、残疾人专用车;
3. “绿色通道”车辆(运输新鲜肉、蛋、奶、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
4. 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5. 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环保、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
6. 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7. 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8. 其它经市政府批准用于保障民生的相关车辆。
(三)各类货车(含新能源货车)除了遵守本规定外,还应遵守巩义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四)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用于乘坐危急病人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处的,可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处罚。
04
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市公交公司要增加运行车次,延长运营时间,保障市民出行。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05
违反本通告之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06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巩政通[2018]4号)自2020年12月7日起暂停施行。2021年1月1日起恢复施行。
特此通告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