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杰伦起诉网红店J大侠要求赔偿50万是否合理呢?
我觉得合理,作为周董的粉丝我之前去厦门的时候都以为这家店就是周董开的店铺。
之前去店里的时候还特别看了大众上面的照片,店里装修全部都是关于周董的,然后去了店里之后还有放的歌也全部都是周董的,包括门口的入口处还有周杰伦的招牌,里面摆放了很多周杰伦的专辑,过去完全都是就是为了爱豆打卡。要不是这次有起诉这家店我相信所有人都根本不知道这家店是没有授权的店铺。所有去的粉丝都没有怀疑过这家店是假冒的,之前周杰伦厦门演唱会还有好多人专门去打卡就是为了能遇到偶像。
这个店铺刚开业的时候老板就说过这家店就是周董开的店,而且有个包厢不针对别人营业,只有周杰伦去的时候才开,专门给周董留的,说周杰伦还去过很多次。我觉得这次周杰伦要求他赔偿50万真的一点都不过分,可以看看这就是消费粉丝呀。如果不是因为说这是周杰伦的店,粉丝专门可能专门跑过去打卡呢。说个不好听的如果因为菜品出现了什么问题,导致粉丝吃了有什么问题的话,因为这是周杰伦的店然后毁坏他的名声比50万更严重吧。任何一条小小的社会舆论都会有蝴蝶效应,我觉得这个50万也是对别人的警钟。
之前就有新闻说过明星代言的保健品虚假宣传,粉丝因为偶像去买了这个东西之后发现不一样把偶像告法庭上去了。
就因为这些代言的事情都上了热搜,偶像在粉丝心里的形象也是一落千丈,只要打着明星的旗号去做的事情,肯定会有粉丝去消费。好的话还好,如果是不好的事情话,那肯定是吧结果都归纳到偶像头上的。
这家餐厅在各种网络平台都以周杰伦为噱头宣传推广菜品,导致这家餐厅一度成为周杰伦歌迷和喜爱周杰伦的消费者的“网红打卡地”。对此,周杰伦方认为,该餐厅的上述行为已经对周杰伦本人构成侵权。
但是,在法庭上,这家餐厅的负责人却不承认自己侵犯了周杰伦的肖像及姓名权,被告辩解自己通过了加盟获得了周杰伦的肖像、姓名使用权。事件真相到底如何,目前还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