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历史上是不是也存在着食人族?
在外国的原始森林中至今还生活着食人族,不时还有新闻报道游客好奇心害死猫,探究食人族,差一点被食人族给吃了的新闻。虽然说我们现在没有食人族,但是在我国历史上也有食人族,而且比外国的还很厉害,你知不知道呢?我们就通过历史的蛛丝马迹来探究一二。
在《墨子》中记载,在春秋战国时期,在楚国的南边有一个吃人的国家,这个国家有一个特殊的习俗就是谁家有了第一个孩子,就必须要杀掉,大家把他分食掉。并且如果孩子的肉好吃的话,还不能忘了君王,要把好东西献给君王,一起享用。如果君王吃得开心的话,就会给孩子的父亲大大的赏赐。这个国家真的是全民食人,谁是第一个孩子就倒了血霉了,这跟中原的嫡长子制度完全相反。
据《南史》记载,在唐宋时期,有一个叫毗骞的小国家,有一条特殊的刑法,就是他们将犯人杀死后,要在君主面前一起把他分食掉,并且君主还会拿他的脑袋当酒杯用。这不仅要吃人家的肉,还有玩人家的脑袋,这也太狠了。在这个国家,有这样的刑法,还真是不敢犯罪呀!
在《晋书》中记载,魏晋南北朝时期,后赵皇帝石虎的儿子将尼姑身上的肉割下,与牛羊肉一起烹食。并且还是自己的手下吃完后,一起猜猜他们吃的到底是什么。在五胡乱华的时候,胡人行军打仗从不带军粮,他们把汉人的女子称为“两脚羊”,随时宰杀烹食作为军粮。
看看我国古代的食人记载,是不是大吃一惊?不过,还好我们现在生活在和谐社会,我国的食人族也只存在与白纸黑字之间。另外,相比较肉体的啄食,灵魂的侵噬更可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