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纳税申报截止日期
2021年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1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3月、7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11日至17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三、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四、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1日。
五、6月12日至14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8日。
六、8月15日为星期日,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6日。
七、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扩展资料
2021年1月8号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草案)》草案总结印花税暂行条例实践,一个面总体保持,现行税制不变,并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
另一方面简并取消许可证照等印花税税目,降低加工承揽等合同税率,减轻企业税负,并突出使税收征管国家科学规范,减少自由裁量权,堵塞任意性漏洞,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也就是说印花税今年应该能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