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回答
江苏云坤
2024-04-28 广告
2024-04-28 广告
防洪防汛应急物资明细是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应对的关键。我们公司提供的应急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救生衣、橡皮艇、抽水机、防水沙袋、应急照明设备、发电机、便携式通讯设备、医疗急救箱等。这些物资在防洪防汛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帮...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江苏云坤提供
展开全部
私自打井取水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会被责令停止不法行为,依据情节严重罚款二万到十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私自打井取水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会被责令停止不法行为,依据情节严重罚款二万到十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违反《水法》,会被责令停止不法行为,依据情节严重罚款二万到十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按照我们国家现在水利法上的规定,私自打井取水就是盗采国家的水利资源。这个的话是要罚款和经济,严重的话是需要拘留的。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