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名人的事迹介绍?
1、海瑞
海瑞(1514年1月22日-1587年11月13日),字汝贤,号刚峰,海南琼山(今海口市)人。明朝著名清官。
海瑞任应天巡抚时,徐阶的第三子徐瑛霸占民田,鱼肉乡里,强占民女赵小兰。小兰母洪阿兰告状,华亭县令王明友受贿,杖毙小兰祖父。
海瑞微服出访,路遇洪阿兰,查明真相,判处徐瑛、王明友死罪,饬令退田。徐阶买通太监、权贵,妄图罢免海瑞,推翻定案。海瑞识破奸计,断然处斩二犯,然后交出大印,慨然罢官归里。
2、于成龙
于成龙(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 ,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初名臣、循吏。
于成龙在福建上任伊始,就做了一件为民称颂的好事。当时一清廷为对付台湾郑氏的抗清势力,实行了“海禁”政策。
当地统治者不顾连年兵祸,民不聊生,动辄以“通海”罪名兴起大狱,使许多沿海渔民罹难。于成龙在审阅案卷时,发现每案被拟极刑的就达数十人或上百人之多,甚至殃及妇女孺子。
于是他坚决主张重审,对怕得罪清室而劝阻他的人说:“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不能咸阿从事!”
在他的力争和主持下,先后使千余名百姓免遭屠戮而获释,贫困不能归者还发给路费。
3、陈廷敬
陈廷敬(1638年12月31日―1712年5月23日),本名陈敬,字子端,号说岩、午亭,泽州府阳城县中道庄人。清代宰相、学者。
康熙帝八岁的时候,陈廷敬任户部尚书,主管钱物。
有一天,他歪着脑袋对陈廷敬说:“陈老官,借给我一些钱吧。”陈廷敬问:“万岁,你要钱干什么?”康熙说:“随便玩吧。”陈廷敬说:“万岁要钱花,等我领了俸禄借给你。”
康熙哼一声说:“你的俸禄能有几个钱,我要国库的,有个三万,五万两,才能痛痛快快的玩几天。”陈廷敬说:“国库的银朝廷有规定,谁也不能挪用。万岁,为臣不敢借给你啊!”
康熙生气了:“那你走!”陈廷敬说:“臣遵旨!”他退了几步扭过头来正要走,听见康熙说:“什么不能挪用,明明是觉得我没有亲政,看不起我。等我亲政以后砍你的脑袋!”
陈廷敬不敢说话,赶快退下了。
六年后,康熙亲政,他把这件事忘了,可陈廷敬却仍然记得,几次请辞。康熙说:“那是我还小不懂事,你做的对!”
岳飞事迹介绍:
岳飞从二十岁起,曾先后四次从军。
自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泽至绍兴十一年(1141年)止,先后参与、指挥大小战斗数百次。金军攻打江南时,独树一帜,力主抗金,收复建康。绍兴四年(1134年),收复襄阳六郡。绍兴六年(1136年),率师北伐,顺利攻取商州、虢州等地。
绍兴十年(1140年),完颜宗弼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两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义军纷纷响应,夹击金军。岳家军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在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宋高宗赵构和宰相秦桧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催令班师。
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诬陷入狱。1142年1月,以莫须有的罪名,与长子岳云、部将张宪一同遇害。宋孝宗时,平反昭雪,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
岳飞是南宋杰出的统帅,他重视人民抗金力量,缔造了“连结河朔”之谋,主张黄河以北的民间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以收复失地;治军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又能体恤部属,以身作则,率领的“岳家军”号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打掳”。金军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评语,以示对岳家军的由衷敬佩。
勇冠三军:
岳飞能挽弓三百宋斤,开腰弩八石,又会左右开弓,成为大将后,又亲自将射箭技术教授给全军将士。临阵作战,岳飞常常身先士卒,自己充当“旗头”(军中执掌大旗,麾众当先者)。在与金军作战时,曾亲自刺杀敌将黑风大王。
在南薰门之战中,王善、曹成聚集兵马号称五十万,岳飞部下只有八百人,手下士兵都十分害怕。岳飞却十分镇定,说:“我为大家攻破敌军。”左手挟弓,右手持矛,冲击敌阵,结果王善部大乱,岳飞乘势大败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