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分为几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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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分为:
1、“特聘教授”,是特殊(特别)聘任的教授,本身是教授;
2、“客坐教授”,是“客情”聘请的学者,不定期的来作报告或搞讲座。本人可能不是教授,而是名人、官员、企业家、发明者,等等;
3、“兼职教授”,校际间、学校与社会间,互相聘请讲课的教授。本身是教授,实际讲课或搞科研、带研究生。
4、“荣誉教授”,是对知名的老教授、有成就的老领导,授予的荣誉称号;
5、一般教授,是大学聘任的正高级职称,既上课、又搞科研、带研究生,也是学术带头人。
简介
在宋代才开始成为教师的称谓,当时宗学,律学,医学,武学等专业都设有教授。在中国汉、唐的大学中即设有此官职;在现代汉语与日本语的语境中,多作为英语“Professor”一词的同义语使用,指在现代高等教育机构(例如大学或社区学院)中执教的资深教师。
1927 年国民党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公布的《大学教员资格条例》,开始规定大学教员分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未变。教授原指传授知识、讲课授业,后成为学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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