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搬迁新址。四川高院诉讼服务中心将由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原办公地址整体搬迁至成都市金牛区银沙街。搬迁期间,1月15日星期五暂停对外服务,1月18日星期一在新址恢复接待群众。届时,请大家前往新址办理立案、诉讼服务、信访等相关事宜。

法院的职权
它有两类,专有职权,即审判职权。这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所享有的排他性权力。
特殊职权,诸如法律解释权、立法权、司法审查权、程序规则制定权以及司法行政事务处置权等。这类职权不具有排他性,某些机关也可依据法律授权而享有。因此,这类职权因各国具体国情不同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