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职手续需要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本人送辞职申请书至单位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审批同意后,人事部会通知本人,本人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将手头上的工作交到人事部签收并与相应人员进行交接工作。
5、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自己可以到人才中心或者劳动就业中心代理交保险费,基数可以自己定。
6、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7、党关系可以放在原工作单位,待找到新工作就可以转到新的单位。
8、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您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