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出口需要的手续
法律分析: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
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1.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2.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3.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三、出口报检所需单证:
1.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2.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客户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
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客户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24小时)
四、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五、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
六、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
七、出口通关结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进口经营者凭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发放的配额证明,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年度配额总量、分配方案和配额证明实际发放的情况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
1.签订出口合同:国内出口商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明确出口的商品种类、数量、目的地等细节。
2.获取必要证件:出口商需要了解出口所需的各种监管证件,如出口许可证、商检、配额证、机电证等。
3.选择运输方式:联系运输公司(或在FOB条款下由国外客户联系)安排拖车、订舱、报关、装船等服务。
4.准备报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形式发票、买卖合同、装箱单、报关委托书、外汇核销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
5.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办理营业执照、银行账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电子口岸入网手续等。
6.提交报关单和其他文件:根据海关规定,提交所需的报关单和其他文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并根据货物特性可能需要提供熏蒸证书或热处理证书等。
7.支付税费:出口商可能需要缴纳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具体取决于国家的税收政策。
8.海关审核:海关会根据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合格后放行货物。
9.后续其他登记。
出口流程相对复杂,企业出口前一定要办妥相关资质,若您不了解建议您提前咨询专业顾问和供应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