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且未满55周岁或男性年满50周岁且未满60周岁的失业人员)。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应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六个月(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真实劳动合同,并进行了就业登记,失业后在常住地进行了失业登记,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了不低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
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已进行失业登记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属于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六个月后失业的);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失地农民,土地被依法征收,且被征地后家庭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
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残疾人;
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社会保险补贴。
第七条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 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2721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贵阳山水情深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小白兔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萤火虫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