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知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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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种类有地表火、树冠火、地下火等;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森林火灾能烧死许多树木,威胁森林附近的村镇及危及林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具有严重的危险和后果;自救方法;森林防火十不准;引发森林火灾,要承担法律责任。
火灾种类:
根据森林火灾燃烧中央地点,蔓延速度,受害部位和程度,大致可把森林火灾分为三大类:地表火、树冠火、地下火。以受害森林面积大小为标准,森林火灾分为以下四类:
1、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其他林地起火(包括荒火);
2、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4、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的。
火灾原因:
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人为火包括以下几种:
1、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
2、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炊烟,做饭,烧纸,取暖等;
3、故意纵火:燃烧干草,燃放爆竹礼花等;
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在我国的森林火灾中,由于炊烟、烧荒和上坟烧纸引起的火灾占了绝对数量。
自然火:包括雷电火、自燃等。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我国森林火灾总数的1%。
森林火灾有哪些危险和后果:
1、森林火灾不仅能烧死许多树木,降低林分密度,破坏森林结构;同时还引起树种演替,由低价值的树种、灌丛、杂草更替,降低森林利用价值。
2、由于森林烧毁,造成林地裸露,失去森林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作用,将引起水涝、干旱、泥石流、滑坡、风沙等其它自然灾害发生。
3、被火烧伤的林木,生长衰退,为森林病虫害的大量衍生提供了有利环境,加速了林木的死亡。森林火灾后,促使森林环境发生急剧变化,使天气、水域和土壤等森林生态受到干扰,失去平衡,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才能得到恢复。
4、森林火灾能烧毁林区各种生产设施和建筑物,威胁森林附近的村镇及危及林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森林火灾能烧死并驱走珍贵的禽兽。森林火灾发生时还会产生大量烟雾,污染空气环境。此外,扑救森林火灾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影响工农业生产。有时还造成人身伤亡,影响社会的安定。
自救方法:
1、退入安全区。扑火队(组)在扑火时,要观察火场变化。出现飞火和气旋时,要组织扑火人员进入火烧迹地、植被少、火焰低的地区。
2、按规范点火自救。要统一指挥,选择在比较平坦的地方,一边点顺风火,一边打两侧的火,一边跟着火头方向前进,进入到点火自救产生的火烧迹地内避火。
3、按规范俯卧避险。发生危险时,应就近选择植被少的地方卧倒,脚朝火冲来的方向,扒开浮土直到见着湿土,把脸放进小坑里面,用衣服包住头,双手放在身体正面。
4、按规范迎风突围。当风向突变,火掉头时,指挥员要果断下达突围命令,队员要当机立断,选择植株较少的地方,用衣服包住头,憋住一口气,迎风猛冲突围。人在7.5秒内应当可以突围。千万不能与火赛跑,只能对着火冲。
森林防火十不准(不要):
1、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
2、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
3、不准在林区吸烟。
4、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
5、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6、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
7、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
8、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9、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10、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哨)。
引发森林火灾,要承担法律责任:
主观存在过失,属失火罪,如果是故意,则是放火罪。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即30亩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处罚: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实践中,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犯罪的情况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档次内给行为人裁量刑罚。也就是说,失火行为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114条、115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国家林业局、公安部2001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