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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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的时候,借税金及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贷应交税费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后上交,借应交税费城镇土地使用税,贷银行存款。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括
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通过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变土地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有利于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整收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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