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时间是1958年10月25日。
1957年7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决议,以原宁夏省行政区域为基础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成立,自治区辖2市、1专区、17县: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县、中宁县、同心县、灵武县、盐池县、金积县、固原县、西吉县、海原县、隆德县、泾源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的意义
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成立,不仅是宁夏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史上的一件大事,它实现了回族人民在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上当家作主的愿望,增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为宁夏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