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缓刑吗
法律分析:缓刑是附条件执行刑罚的一种制度,需要在宣判的同时宣告。如果没有宣告缓刑的就是判了实刑,不能再单独去申请缓刑了。即便一审宣判后判决没生效也不能单独申请缓刑。也就是说缓刑必须要在宣判时同时跟主刑期一起宣告。
缓刑的结果主要是附条件不执行刑罚。宣告缓刑的当事人,比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这个可以宣告缓刑的最长时间)意思就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是可以不用马上执行,附条件给机会不用执行这个三年徒刑,条件就是给五年的考察期,在考察期内定期到司法行政部门学习改造,待五年考察期满,遵纪守法,表现良好,没有再违法犯罪的话之前判处的三年徒刑就不执行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中期或长期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二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