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热爱生命》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爱生命》读后感1
近日有幸拜读了汪国真先生的《热爱生命》,收获很多,读完后我的心中不时的有洪浪在翻滚,在咆哮。尤其是那一句话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这让我愈发懂得了生命的可贵。
恍惚间,我想起了当年的小悦悦,18个路人啊,面对着与死神斗争的小悦悦,他们视若无睹,残忍的离去,我在想,当时的他们有没有考虑那是一条生命。但我可以肯定的说,每个人都是热爱自己的生命的。如果当初我也在现场,我会不会像那18个人一样漠然离去,还是会像那位拾荒老人一样,珍惜眼前的生命,伸出自己的手尽可能的予以帮助。
小悦悦事件背后隐藏的是什么,是道德的滑坡,是对生命的漠视。尽管18个人已经对当时的所作所为予以道歉,尽管我们已经对小悦悦的离去予以惋惜,但热爱生命这个话题应当值得我们讨论。如果有一天,当我们自己陷入困境,可是对他人来说,我们也不过使他人,那时的我们还能漠视这一问题么,我们到时候还能希望谁能给予我们帮助。
请在热爱自己生命的同时,也热爱他人的生命吧,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真正的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2
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书,名叫《热爱生命》。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他不小心把脚扭伤了,被朋友抛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没有食物十分饥饿,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生存见到什么就吃什么,他吃过路边的野草,树上的坚果,水里的生鱼,还吃过松鸡的鸡蛋。同时他还与熊面对面的对抗,当时心里非常的害怕,一直站着,跟石头一样,最后熊被他这个毫不害怕的神秘东西吓跑了,等危险过后,他才倒在苔藓里。
这时他发现有一条病狼一直在后面跟着他,两个生命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身躯,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足时,狼向他发出进攻,他用全身的力气压住狼用嘴紧紧地咬住狼的脖子,不一会狼被他咬死了,喝了狼血,他活了下来狼死了,最后他被别人救上了船。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许许多多的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放弃最后才能获得成功,同时我们也要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快快乐乐的生活。
《热爱生命》读后感3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在这部书里,他对寒冷、严酷、寂静、荒凉的北极描写的引人入胜,对动物世界中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关系的细腻刻画的更是惊心动魄,书里洋溢着强烈的大自然气息。
其中,“人必须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了我,让人感到在当时残酷的北极世界中,生命就像一颗珍珠,是那么贵重,又是那么容易失去。
生活中,有些人因为一点问题或一点小摩擦,就想不开而自暴自弃。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生命在他们眼里是那样渺小吗?故事中的主人公为了在冰天雪地里生存下来,用尽各种残酷手段,从一次次失败中走了出来。在当时,也许一片肉、一根腊肠就会挑起一场充满血腥的战斗,失败者有可能会死,而赢家则是谋略更胜一筹。
《热爱生命》让我们懂得了生命最重要,错过了就不会再拥有,那些小磨难,只能是对生命的一种考验!
《热爱生命》读后感4
生命非常奇妙,可也非常脆弱。
——题记
在拥有的时候不懂得珍惜,不懂得节约,等到失去的时候,就悔之莫及了。在可以珍惜的时候我们又怎能不热爱生命,珍惜生命?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热爱生命》这本书。
《热爱生命》是由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所写,这本书中的故事大部分是关于在绝境中如何求生的故事。它们体现了生命的脆弱和宝贵,让我知道了生命是不可重复的,我们要珍惜生命。
一个人有顽强的信念,顽强的意志,和不妥协的精神,就永远不会被打倒,不管你处于怎样的困境或碰到怎样的不如意。
在没有食物,没有武器,甚至没有健康的身体时,人们也可以在险恶的环境中生存下来。因为人有顽强的毅力,有强烈的求生意志。生活或许有许多不如意,但只要我们肯坚持,永不言弃,就一定能改变这一切。生命就是永远不放弃。
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我们在生活中历尽辛劳和磨难,我们也会从生活中汲取无尽的欢乐与幸福。我们每个人都像在崎岖的上路上攀登着,不仅仅是为了生存,还是为了我们发自内心热爱的生活。
《热爱生命》读后感5
这些天我读了《热爱生活》这本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他在荒野中迷了路,最后顽强地活了下来。
读完这本书,我对这个淘金者非常尊敬。我读过人类的伟大。从他渴望生存,面对这样一个困难的.环境中,如果不依靠自己的顽强的意志和生存的本能,然后裤子在膝盖上被磨损后,病狼努力追赶后,肉在他的膝盖磨损后,以美色骗取男人钱财的女人可能成为病狼的食物。
这本书赞扬了人类的伟大。从这个淘金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垂死的人,完全依靠自己的意志和本能去生存,战胜了大自然对他的沉重考验,最终生存下来的是一个高尚而伟大的形象。这篇文章表面上是关于人与狼的斗争,但实际上是关于人与自然的斗争,是关于生与死的斗争。它充分彰显了人类的伟大。
读了《热爱生活》这本书后,我知道无论一个人遇到多少困难,他都应该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永远也逃不出困难的圈子。
《热爱生命》读后感6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可见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在这短暂的生命历程里,人们都在不断地追求,或健康,或声誉,或金钱,或地位。并以追求的结果作为自己一生的荣耀。因此在我们的生活中就形成了一种这样的认识:以成败论英雄。这在我们的生活中已成了不争的事实。
其实人生是一个过程,不要只看重结果——“死”,而要看重过程,争取使自己的生活过程过得精彩。热爱生命,快乐过好每一天。冷静地看待生命中的寒风冷雨,勇敢的面对泥泞坎坷。坚信只要付出了,就会有回报的。我想:只要心中有了对生命的爱,有了对理想的执著追求,一切美好的结果也就在意料之中了。“山重水复疑无路”之后,展现在你面前定是那“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无限春光了。
《热爱生命》读后感7
这几天断断续续的看完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真的要感谢这个译者,让我有幸拜读一下这部伟大的作品。
书的名字其实是几个小短片的集合,看完以后你才会发现,真的一切都会过去,好的会过去,坏的也会过去,唯一能抓住的就是现在了。生命的意义就在于活着。
生活里面有苦难,有欢乐,有无奈,也有惊喜。只有在这样波荡起伏的人生中,才会让生命有意义。在高潮时记住低潮的困苦,在低潮时常怀有对人生的期待。这世上所有的事情,都不能让你轻言放弃。
我读的是雨宁的译本,书中对于环境的描写,真的是出神入化了,我想,唯有真正看过这样的风景,经历过这些坎坷的人,才能够最真实的描写出来吧。不带一丝感情,就是客观的描述,也让你身临其境,置身于一片茫茫雪山,一段段刻骨的回忆中。
除了作者写实的功夫了得,他对于人生意义认识的深刻才最让人肃然起敬,就算是最平凡的时间中,最单纯的事件中,蕴含的道理需要一生去追寻和体会。
最可惜的是作者卒于四十的壮年,如果上天对他厚待,我想我们能看到的会是一个更加丰富多彩的世界。
一切都会过去,唯有活下去。
《热爱生命》读后感8
几个月前,妈妈给我买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一打开书,立刻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这本书一共讲了《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在甲板的天篷下面》、《墨西哥人》、《马丁。伊登》六个故事。其中,我对《热爱生命》、《墨西哥人》记忆最深。
《热爱生命》讲了两个人在一次淘金中几乎输掉了所有的本钱,当他们穿越大山谷时,后面的那个人扭伤了脚,而比尔不顾同伴,走了。但后面的人热爱生命,坚持往前走,最终被一艘大船救了,而比尔死在了山谷中。
《墨西哥人》讲了利威拉为了革命事业,受尽了折磨后,为了革命,他去和重量级拳手丹尼比赛,为了革命事业和生命,他打败了丹尼。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比尔的自私,他不顾同伴的死活。我感到了雪虎的勇猛,它居然在两秒钟内就咬死了一只猎犬。我感受到了老板的见钱眼开,他在汤姆有钱时对汤姆点头哈腰,在汤姆没钱时却连一块牛排也不肯给。我感受到了汤姆的智慧,他只差一块牛排的力气就可以打败比他年轻许多的桑德尔。我感受到了马丁伊登写作能力高超他靠写作从一个穷光蛋成为了一个富翁。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要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9
査尔斯·达尔文是19世纪英国的一位著名的博物学家。他游历了五年,虽然晕船和海上的暴风让人寒风凛冽,但达尔文却没有放弃这一次机会,为了他的梦不放弃。如果换成了我,我一定不会去,海上风气不定,多恐怖。书上说:何谓追慕崇高?何谓崇仰理想?这里可以告诉我们一些最真实,最完美的答案。
达尔文,一的坚定的人。当他用真实行动证实出是真的,就不会因为他人的选择而改变。即使全国人都觉得《圣经》是对的,他也会用他惊人的事实所表现出来,让人心服口服。不过,让我感动的是他的朋友,虽然他们觉得有点不太现实,不过还是很相信达尔文的。达尔文的许多理论在科学界引起了很大的风波,后来也证实了达尔文推测很多都对了。
达尔文,热爱昆虫的人。他在一的小岛上发现了许多他以前曾经没有看过的昆虫,他就像发现了金子一样,激动万分。达尔文崇拜昆虫,对昆虫的痴迷是别的难以取代的。似乎是哪里有生命,那里就有达尔文去过的踪迹。这也是我非常崇拜他的原因。
达尔文,让我知道:一个人,在长久的岁月下,如果没有迷失梦想,那他很有可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拥有梦想的成功人士。
《热爱生命》读后感10
前几天,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篇中篇小说。这是一篇用粗犷的笔触描写的悲凉故事。
这篇中篇小说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在旅程中被朋友抛弃在深山老林。
这是秋末了。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再加上身上的小伤,他已经快支撑不住了。而这时,他遇上了更棘手的事情——食物也没了。
就在这饥寒交迫之时,他发现了有一头病狼一直沿着血迹跟着他。最终,两个已经快不行了的生命为了生存,打了起来……
淘金者赢了,他如野人般咬破了它(狼)的喉咙……
他放下了尊严,喝了它的血。
……
我想,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这样的道理:
无论在什么时候,生命永远都是最宝贵的。为了它,我们应该学会“取舍”。在绝境时,为了保存生命,我们应该放下幸福,放下尊严,放下名利,放下金钱……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另一个故事,是说一个农夫在山上砍柴时把腿夹在了树缝里,怎么也拔不出来,最后他选择了砍腿逃生……
其实,在生命中,我们处处都要面临舍取,我们不可能可以同时获得多样自己理想中的东西,我们要分清什么最好,什么最重要,什么其次,不要盲目地追求,否则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
只有这样,我们的生命才会成功,才更加辉煌……
《热爱生命》读后感11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的杰克·伦敦写的。讲了两个人背着金子走。两个个人过河时,一个人脚崴了,可是走在前面的比尔,连头都不回就走了。后来两个人就分开了。
在后面的人刚开始吃着没有营养的浆果生活着。走着走着他看见几只松鸡,他就抓松鸡吃,后来他看见一个小水坑,他就在小水坑里抓小鱼,最后小鱼从石头缝里钻到了一个大水池里,他只有放弃了。他一路上靠吃灯芯草生活,有时能吃到小鹿,松鸡和小鱼。路上还常常遭到野兽的攻击,还和病狼决斗过。在他最绝望怕爬着爬着的时候,他看见前面有一条大船,他就像大船爬去。爬着爬着他看见一堆死人骨头,仔细一看是比尔的骨头。旁边还有哟大块金子。这让他哈哈大笑,因为比而为了金子而丧失了生命。而他却抛弃了金子不惜一切保住了生命。最后他过上了好日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别人有困难是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不要像比尔。有了朋友就有了财富。财富不是一生的朋友,而朋友却是一生的财富,所以我们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12
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心中久久难以平静。
这是一个关于巴克狗的故事,大概内容是:在一个桑塔克莱拉的山谷里住着一只叫巴克的狗,某一次人们在北极发现了黄金,需要强壮的狗来为他们做苦力。而巴克就被一直买到了去北极找黄金人的手中,旅途开始了,它经历了重重困难,经历了失去朋友的痛苦,经历了被人挨打丧失生命的风险,但是巴克无怨无悔,直到一个荒野,才与狼群一起生活。
这本书真令我感动啊!在我看到前面时认为巴克是绝对活不了多久的,但那是我的大错特错了,他活了下来,它是用坚持活了下来,用热爱生命的信念活了下来,它是一只普通而又特别的狗,读完最后一页,巴克在我心中忽然变的如此之高大。这本书的名字起的好,正如巴克的生命,它有过温馨,有过风怒,有过欺凌,有过关爱,这都不能在巴克的生命中抹去,它怎能结束自己的生命呢?就是这个使巴克在红衣人手中坚持,在恶狼搏斗中幸存,在桑顿落入水中时救他。
这本书不就是告诉我们要向巴克一样热爱生命吗?
《热爱生命》读后感13
这个星期,我读了《读者》一期一会中的《热爱你生命如花》,让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讲“我”的日语老师“小泽”的经历,开章作者就提出了疑问:“小泽老师,为什么你们把日语教的这么好呢?”之后我们才知道,小泽老师原是一个大笨蛋,考试总是垫底,一次偶然,他报了一个日语短训班,过了不久,发现自己对语言特别敏感。转了科之后,小泽老师成绩突飞猛进,考上了北大,申请进入了早稻田大学。小泽老师说:“哪里有什么天分,只不过我对日语比别人稍顺手,又真心热爱,才有了今天。”
小泽老师真心热爱日语是一个关键,更关键的是小泽老师遇到日语后,那种“原来我活着还有意义呀”的感受来了,给了小泽老师极大的鼓励,原本焦急的心平和了下来。每个人都有天赋,可天赋不同,没必要羡慕别人,真正要做的是去低头找自己所热爱的,等这种“所热爱的”找到了,自信心也就提高了。
英国作家毛姆曾说过:“一个人只有被思想,活力,激情塑造出性格,上了年龄才美丽。”是思想,活力,激情和所热爱的事物,让人明白了每个人来到世上都有意义,不用担心你的渺小,重要的是去找到使命,那是独特的。
其实我们不必羡慕任何人,跟别人相比,最最最珍贵的是你自己。
《热爱生命》读后感14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可见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在这短暂的生命历程里,人们都在不断地追求,或健康,或声誉,或金钱,或地位。并以追求的结果作为自己一生的荣耀。因此在我们的生活中就构成了一种这样的认识:以成败论英雄。这在我们的生活中已成了不争的事实。
其实人生是一个过程,不要只看重结果——”死“,而要看重过程,争取使自己的生活过程过得精彩。热爱生命,快乐过好每一天。冷静地看待生命中的寒风冷雨,勇敢的应对泥泞坎坷。坚信只要付出了,就会有回报的。我想:只要心中有了对生命的爱,有了对理想的执著追求,一切完美的结果也就在意料之中了。“山重水复疑无路”之后,展此刻你面前定是那“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无限春光了。
《热爱生命》读后感15
死神的脚步越来越近,原本的蹒跚,变得快步如飞。肉体的折磨,信念依旧坚定,与死亡抗争。一颗燃烧生命之火的心跳动着,那是胜利者的奖品……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寒风夹着雪向他袭来,没有一点食物,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面对死亡的威逼,信念因对生命的热爱取得了胜利,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