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越位是什么意思?
足球越位即在进攻方出球球员出脚的瞬间,在对方半场,接球球员比含门将在内的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距离球门更近,同时比球距离球门更近,并试图借此位置干扰对方球员争球,干扰比赛,接门柱横梁及对方身上反弹球就会被判罚越位。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角球和界外球,球门球并不算越位 。
越位对进攻方向前传球时接球运动员允许站到的位置作出严格限制。
1925年规则改为“两名防守队员”,导致足球进球数马上上升。在1924年到25年间,足球联盟1848场比赛中共有4700个进球。实施本规则后,在1925年到26年上升到6373个(比赛场次不变)。
1990年规则修正为允许进攻方球员可以与第二名防守方球员位于同一条线上。这一改变是足球权威人士推动的一项鼓励攻势足球并让比赛进行过程更自由的运动之一部分。
2003年,FIFA提出判断越位违例比以往更严格的指引以便鼓励攻势足球。根据这一指引,球员处于越位位置不会总被判罚,而是依赖于他的行动和具体位置。在这项修订中,如果得球的队员并不处于越位位置,即使同一时刻有一个不实际影响比赛的队友处于越位位置,也不会被判罚。这样,可以通过多次合法传球瓦解对方防御,从而制造更多的进球机会。
扩展资料
足球造越位战术
造越位战术是足球运动防守时一个强而有力的手段,但对使用者要求非常之高,因为一旦造越位失败或被对方利用反越位战术,就会被进攻方形成单刀,随时导致失球,所以非必要时大部分球队都不会冒险使用。
造越位战术常见于以下两种情况:
1、防守方为了限制对方前锋游离的范围,故意将后防线压上至中圈附近。
2、在防守方的半场内,防守方球员处于离进攻方球员较远或不利于防守的位置时。
越位陷阱被批评为使球赛内容质量下降,同时也具备一定的风险,因为所有防守球员必须同时向前移动,如果设陷失败,攻方球员将可如入无人之境,直捣禁区。2003年修改越位规则之后,裁判将不再针对未得利的攻方球员吹判越位,更增加制造越位陷阱的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越位
1、比赛时间正式的比赛中,比赛时间分位上、下两个半场,每个半场45分钟,中间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然后每个半场各自有伤停补时阶段。伤停补时的意思是,根据场上情况在比赛时间上需要补时,有时是1、2分钟,最长时可达5、6分钟,时间长短的确定由裁判员决定,伤停补时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处理场上受伤者;二是拖延时间;三是其他任何原因。2、加时赛若是在一些重要的淘汰制比赛中,双方打平完成常规比赛,就会进行30分钟的加时赛,加时赛也分上、下两个半场,每个半场15分钟。3、判罚问题黄牌的意思是提出警告,如果再犯就会被罚出场;红牌的意思是直接罚出场;主要的判罚是根据犯规性质不同而出示的。4、教练指导球队官员可以在比赛时向队员进行战术指导,给予指导后必须回到自己的位置,所有的球队官员必须处于指定的技术区域内,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5、发球了解的是球场内的点球、任意球和角球的判罚。点球就是在禁区内有任何的直接任意球的犯规要判罚球点球,罚球点球时,双方队员不能进入罚球区,如防守方进入罚球区,进球有效,不进则重罚。如进攻方进入罚球区,进球应重踢,如不进则为防守方球门球,在罚球点球时,守门员可以在球门线上左右移动,但不可以向前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