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比雪夫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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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比雪夫定理如下:
任意一个数据集中,位于其平均数m个标准差范围内的比例(或部分)总是至少为1-1/㎡,其中m为大于1的任意正数。对于m=2和m=3有如下结果:
所有数据中,至少有3/4(或75%)的数据位于平均数2个标准差范围内。
所有数据中,至少有8/9(或89%)的数据位于平均数3个标准差范围内。
伯特兰—切比雪夫定理(贝特朗猜想):
若整数n > 3,则至少存在一个质数p,符合n < p < 2n − 2。另一个稍弱说法是:对于所有大于1的整数n,存在一个质数p,符合n < p < 2n。
发展简史:
1845年约瑟·伯特兰提出了“伯特兰-切比雪夫定理”这个猜想。伯特兰检查了2至3×10^6之间的所有数。1850年切比雪夫证明了这个猜想。拉马努金给出较简单的证明,而保罗·艾狄胥则借二项式系数给出了另一个简单的证明。
他没受过正规的高等数学教育,沉迷数论,尤爱牵涉π、质数等数学常数的求和公式,以及整数分拆。惯以直觉导出公式,不喜作证明(事后往往证明他是对的)。他留下的那些没有证明的公式,引发了后来的大量研究。
1997年,《拉马努金期刊》创刊,用以发表有关“受到拉马努金影响的数学领域”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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