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稿多投不意味着一稿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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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都不可以,都属于不端行为,但后者后果更严重。
一般情况下,只要不碰到同一个同行评议人,或普刊这种没有同行评议人的这种情况,一稿多投不会被发现。我能理解目前学报、核心审核周期过慢的情况,甚至于普刊,也有误投情况发生,那么一稿多投其实也能被理解,
但为啥会被算作不端,主要是在核心层面,核心审核资源有限,一本核心编辑一般最多只有三四个编辑,复审专家和外审的专家就那么几个,你一稿多投,从核心层面上来讲,是对学术资源的一种浪费,自然会引起核心学报编辑部的反感,因而被视作学术不端。
但普刊不太会存在这种问题。
一稿多发就比较严重了。打个比方,你一稿多投就像你脚踏几只船同时谈几个女票,这种别人就只能骂你是渣男,也就是你道德有问题。但一稿多发就相当于是你不止谈了还和他们都结婚了,不好意思,这在法律上就属于重婚罪。
不仅仅学术期刊会把你彻底拉黑,一般出了这种事情,你的单位或学校也会以此为耻,觉得你在欺骗单位,欺骗单位经费或在评职毕业评奖上作假。这种就真的是自己作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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