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
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在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2、有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3、购房人在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南京没有房屋。
4、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5、如果在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6、因为受南京限购令政策的约束,外地人在南京买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的。外地户口在南京买房需要提供一年(含)以上南京市纳税证明,或者一年(含)以上南京市社保。
扩展资料:
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通知要求,购房人(含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同时,南京提出加快土地供应,未来5年逐年增加土地供应规模,年均计划供应量比2016年增加47.1 %。
通知提到,购房人(含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通过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家庭或居民,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在土地供应方面,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量,加快土地供应节奏,有效增加供应规模。2017-2021年全市计划供应5150公顷,年均计划供应量比2016年增加47.1 %。调整优化土地出让方式。
土地出让时,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竞争保障性住房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所建保障性住房无偿移交政府,相应房屋建设成本不纳入房价准许成本。进一步增加中小套型和中低价位住房供应。
选择河西新城、江北新区、南部新城等区域和江宁、仙林地铁沿线的部分地块,采取“限销售对象、限房价、限套型、限转让、限销售方式、竞地价”的出让方式。在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方面,南京规定,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的商品住房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机构应采用由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摇号排序,按序购房,摇号排序名单现场公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外地人在环首都购房须提供3年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