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出住房公积金
按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可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要注意的是,如果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2.偿还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无贷职工租房的(这个大多数职工都能用得上);
4.离休、退休的;
5.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6.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封存满两年的;
8.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外地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2.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13.出国、出境定居的;
14.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
15.家庭成员(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1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半年提取一次,每两 次提取的间隔不能少于6个月。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应当根据规定进行审核,并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由上可知,不买房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城市,不买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以及办理手续是不一样的,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扩展资料;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
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特征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