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遵循的原则是?单选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按照《保险法》第16条第1款的规定,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遵循的原则是“询问告知原则”。
我国保险法实行“询问告知”的原则,即投保人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必须如实告知,而对询问以外的问题,投保人没有义务告知;保险人没有询问到的问题,投保人不告知不构成对告知义务的违反。
所谓如实告知,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将与保险有关的重要事项告知保险人的一项保险法律原则。要求投保人的陈述应当全面、真实、客观,不得隐瞒或故意不回答,也不得编造虚假情况来欺骗保险人。
告知义务的法理依据在于,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投保人远比保险人更加了解保险标的的情况,履行告知义务是投保人的法定义务。
拓展内容:
在各国保险立法上,告知义务的范围有两种形式,即无限告知主义和询问告知主义。多数国家的保险契约法采用询问告知主义。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1款的规定表明,我国立法也采用询问告知主义。
新修订的《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未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可依法行使解除权,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内未行使该权利的,则不得再行使,即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抗辩权的期限为两年。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