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怎么会计处理?
根据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贷方登记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及冲减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期末作客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已计提的但尚未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
1、当存货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企业应当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贷:存货跌价准备
2、转回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时,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存货跌价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3、企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时,对于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借:存货跌价准备贷: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扩展资料: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五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
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可变现净值中估计售价的确定:
(1)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如果持有存货多于销售合同定购数量,超出部分应按一般售价作为计量的基础。
(3)没有合同约定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或原材料的市场价作为计量基础。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