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历史知识
联产计酬责任制
自中国 *** 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农村普遍建立了以联产计酬为主要特点的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主要有五种形式。
一是专业承包联产计酬。
再生产队统一经营的条件下,分工协作,按劳力专长和能力大小,分包农、林、牧、副、鱼、工、商各业。
各业的包产,根据方便生产、有利经营的原则,分别包到专业户个人、专业户、专业工。
联系生产成果计算报酬,简称“四专一联”责任制。
二是联产到组。
生产队将耕地、农具、种植、面积、包产指标、肥料、种子等分配到作业组。
队对组实行定产、定工、定成本,超产或减产分别奖赔,最后按各组的生产成果计算报酬,生产队统一核算分配。
三是统一领导,联产到劳。
坚持集体所有制、按劳分配原则、基本核算单位不变,在统一种植计划下,统一使用耕畜农具、统一调配劳力、统一核算分配的条件下,(既坚持“三不变、四统一”)按劳动力分地包产,记产计分,实行按比例奖赔或全奖全赔。
四是包产到户。
生产队把耕地按人口或人劳比例分配到户,队对户签订合同,包产量(产值)、包工分、包费用,包产部分生产队统一核算分配,超产或减产部分可全奖全赔或按比例奖赔。
五是包干到户。
在坚持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前提下,生产队通过经济合同形式把耕地按人口或人劳比例包到户,由承包户完成相应的国家的征购任务和集体提留,剩下归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