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要到期了怎么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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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新证的基本流程如下:
1、携带《居民户口簿》去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在现场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40元,领取收费收据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在60日内可以领到新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也会在90日内领取。在领取新证的同时上交旧证,旧证作废。
一、身份证到期后异地办理条件
1、本市合法稳定居住(连续居住登记满3个月)的。
2、就业(近一年内社会保险累计满3个月)的。
3、在本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合法就学(以学籍档案和在读证明为依据)的。
公安局是直接可以在网上查到信息,因此只要满足条件就好,不用提供具体的证明资料。
二、身份证到期后异地办理申请材料
1、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2、《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各类有效身份证件中任意一种即可。
4、监护人证明材料
5、学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登记表》
说明:一般工作和居住人员,只需要前3种材料即可。
三、身份证到期后异地办理流程
1、打电话咨询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新身份证是否需要回户籍地。
2、登陆当地政府在线证件办理网站,可以查看到官方办理流程,补办新身份证的要仔细看看相关内容,并根据要求,准备好相应证件。
3、到了公安局,先去取号,等待叫号,如果资料齐全,办理非常快,大概2-5分钟接口。到时候需要留下你的邮寄地址,并且给你一个快递回单,方便快递寄送新身份证。
4、现场办理后,只需要收好回单即可,在30个工作人内,快递会打电话给自己。拿回单和快递费,就可以拿到新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1、携带《居民户口簿》去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在现场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40元,领取收费收据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在60日内可以领到新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也会在90日内领取。在领取新证的同时上交旧证,旧证作废。
一、身份证到期后异地办理条件
1、本市合法稳定居住(连续居住登记满3个月)的。
2、就业(近一年内社会保险累计满3个月)的。
3、在本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合法就学(以学籍档案和在读证明为依据)的。
公安局是直接可以在网上查到信息,因此只要满足条件就好,不用提供具体的证明资料。
二、身份证到期后异地办理申请材料
1、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2、《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各类有效身份证件中任意一种即可。
4、监护人证明材料
5、学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登记表》
说明:一般工作和居住人员,只需要前3种材料即可。
三、身份证到期后异地办理流程
1、打电话咨询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新身份证是否需要回户籍地。
2、登陆当地政府在线证件办理网站,可以查看到官方办理流程,补办新身份证的要仔细看看相关内容,并根据要求,准备好相应证件。
3、到了公安局,先去取号,等待叫号,如果资料齐全,办理非常快,大概2-5分钟接口。到时候需要留下你的邮寄地址,并且给你一个快递回单,方便快递寄送新身份证。
4、现场办理后,只需要收好回单即可,在30个工作人内,快递会打电话给自己。拿回单和快递费,就可以拿到新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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