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定价是由哪个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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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定价是由物价主管部门决定:依据如下:
1、依据《价格法》第二条的规定,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服务的收费;第三条规定“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按照上述规定,物业服务收费由政府部门“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的价格。
2、根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一项服务可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经营者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禁止混合标价或捆绑销售”;按《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9部分收费项目,与业主依法享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数量、价值正相关。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以及《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承接查验义务,承接查验结果是核定服务成本的客观依据。
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分别列出具体收款项目和价格;依照《价格法》第十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准确记录与核定服务成本,不得弄虚作假。实际,政府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是对服务价格的定额,应当依据承接查验结果准确记录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数量和价值,才能核定服务成本,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义务(如实上报收费项目的有关定价资料,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的申报、备案制度),应当遵守《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 。
依法依规提出建议,希望能帮助朋友,请予采纳、
1、依据《价格法》第二条的规定,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服务的收费;第三条规定“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按照上述规定,物业服务收费由政府部门“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的价格。
2、根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一项服务可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经营者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禁止混合标价或捆绑销售”;按《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9部分收费项目,与业主依法享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数量、价值正相关。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以及《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承接查验义务,承接查验结果是核定服务成本的客观依据。
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分别列出具体收款项目和价格;依照《价格法》第十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准确记录与核定服务成本,不得弄虚作假。实际,政府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是对服务价格的定额,应当依据承接查验结果准确记录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数量和价值,才能核定服务成本,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义务(如实上报收费项目的有关定价资料,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的申报、备案制度),应当遵守《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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