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个人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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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个人办理社保的步骤大致为申请、填写表单、机构审核、录入信息、缴纳费用、领取社保卡。需要提醒的是,市民个人只能办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这三险。个人缴纳社保有三种方式,一是通过单位或社保平台代缴,二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交纳社会保险。
一、广州社保怎么办理
(一)办理条件
1、具备广州市户籍或在本市就业并参保的;
2、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正在本市参保的;
3、在广州市缴费年限时间长的省属单位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
3、参保人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且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
(二)办理资料说明
1、广州市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原社保机构核发的个人账户手册或清单(经盖章的缴费清单);
3、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书》;
4、属机关事业单位调动的提供调动证明文件;
5、用人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情况转入接续所需资料。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广州市参加养老保险后,需携带上述资料到广州市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同时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广州市社保机构按所需的相关资料予以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向申请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寄出;
3、原参保社保机构确认后向广州社保机构发出转移清单和转移基金;
4、广州社保机构完成转入确认,并通知申请人。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二、社保的缴费比例
广州市社保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
养老保险:缴纳单位比例:14%(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20%);个人8%。
医疗险:单位比例:8%,个人2%。
失业险:单位比例:0.9%/1.2%1.5%,个人0.5%。
工伤:单位比例:0.5%,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单位比例0.85%,个人不用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一、广州社保怎么办理
(一)办理条件
1、具备广州市户籍或在本市就业并参保的;
2、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正在本市参保的;
3、在广州市缴费年限时间长的省属单位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
3、参保人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且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
(二)办理资料说明
1、广州市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原社保机构核发的个人账户手册或清单(经盖章的缴费清单);
3、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书》;
4、属机关事业单位调动的提供调动证明文件;
5、用人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情况转入接续所需资料。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广州市参加养老保险后,需携带上述资料到广州市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同时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广州市社保机构按所需的相关资料予以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向申请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寄出;
3、原参保社保机构确认后向广州社保机构发出转移清单和转移基金;
4、广州社保机构完成转入确认,并通知申请人。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二、社保的缴费比例
广州市社保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
养老保险:缴纳单位比例:14%(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20%);个人8%。
医疗险:单位比例:8%,个人2%。
失业险:单位比例:0.9%/1.2%1.5%,个人0.5%。
工伤:单位比例:0.5%,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单位比例0.85%,个人不用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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