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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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行为处理有以下内容,分别是: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5、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一般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1、民事违法行为,包括违约、侵权等;
2、行政违法行为,包括治安管理等;
3、司法违法行为,包括拒不到庭、违反法庭纪律等;
4、刑事违法行为,包括各种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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