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民法上的主体
法律主观:
民法关系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分为:营利性法人、非营利性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国家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还有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特征包括:,第一,名义独立。自然人和法人能以自己的名义为民事行为,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第二,意志独立。即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自己的选择来活动。,第三,财产独立。即民事主体必须拥有作为一个实体独立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有:,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