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没有签劳动合同已经满一年了,自己辞职了还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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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关系 时,需要依法 向员工支付 经济补偿金 ,未依法 支付经济补偿金 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 劳动合同到期 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终止劳动合同 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法律客观: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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