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险报销比例
法律主观:
针对你说的 深圳 生育保险报销 比例是多少这个问题,以下就是深圳员工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2016年最新规定,可以参考一下。 一、用人单位应按什么标准交 生育保险 费。 第四条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 工资 总额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注:此处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已被2015体会10月1日开始实施的(2015)25号通知修改为: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0.5 %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领取生育保险及生育津贴的条件? 领取生育保险的条件: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在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 医疗费用 ,实行刷卡记账,由市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直接结算。 职工刷卡记账时,应当向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一)享受待遇人员的 身份证 明; (二)社会保障卡; (三)医院诊断妊娠证明(产前检查或者分娩的提供); (四)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产前检查或者分娩的提供)。 第七条除本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外,职工及职工未就业配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 (一)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出报销申请; (二)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出报销申请; (三)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其领取 失业保险金 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出申请报销申请; (四)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出报销申请; (五)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出报销申请。 一次性定额报销的标准(附件2)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超出一次性定额报销标准部分,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 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按什么标准发放生育津贴,若工资与津贴不一致,如何处理? 依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七条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 产假 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按规定免征 个人所得税 。 本条所称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法律客观:
中国社保的制度不断完善,生育保险的待遇也越来越高,它所包含能享受其待遇的对象不别男女,只是女方享受的待遇要比男方要好一些。报销生育保险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报销的费用和本人所在城市的上年度平均工资相对应。深圳生育保险报销的对象规定如下:1、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2、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且配偶必须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注:配偶为非业户口者还必须以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方可享受生育报销。符:报销生育费需提交材料1、填写《深圳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2、结婚证3、独生子女证4、出院记录5、用药清单6、所有发票7、医保中心准予离开南京市生育的申请报告(离开南京市生育者需提供)另:男职工其配偶生育的,配偶为农村户口的需提供《户口薄》,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就业登记证》。注:(1)离开南京市生育者必须在生育前本人申请,学院盖章后由本人到医保中心(水西门大街97-1号,生育科)报批,批准后方可离开南京市生育,否则不予办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