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什么时候交税呢?
2023-08-28 · 百度认证:云南新华电脑职业培训学校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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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下统称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计税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
1.我国采用间接计税方法,也即国际上通行的购进扣税法。
2.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除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均应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简易计税方法
1.我国对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只对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销售额征税,同时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项目所含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2.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销售行为,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3.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税)×征收率
三、扣缴计税方法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2.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公式中的“接受方”一般是指应税行为的接受者,也就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行为的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下统称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计税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
1.我国采用间接计税方法,也即国际上通行的购进扣税法。
2.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除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均应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简易计税方法
1.我国对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只对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销售额征税,同时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项目所含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2.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销售行为,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3.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税)×征收率
三、扣缴计税方法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2.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公式中的“接受方”一般是指应税行为的接受者,也就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行为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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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周期和发票开具时间来确定的。
一般情况下,增值税纳税申报周期为月,即纳税人每月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缴纳上一个月的增值税。同时,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间也是一个月。具体而言:
1. 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中国大陆一般在每个月的15日或者下个工作日为最后申报期限,但也有少数地区会在20日前后。
2. 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间:按照规定,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支付进口货物增值税或者抵扣进口货物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时候,需要在开票系统中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时间要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后5日之内。
综上所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为上个月的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情形,需要在每个月的15日或者下个工作日为最后申报期限前向税务机关缴纳该月的应纳增值税。
一般情况下,增值税纳税申报周期为月,即纳税人每月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缴纳上一个月的增值税。同时,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间也是一个月。具体而言:
1. 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中国大陆一般在每个月的15日或者下个工作日为最后申报期限,但也有少数地区会在20日前后。
2. 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间:按照规定,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支付进口货物增值税或者抵扣进口货物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时候,需要在开票系统中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时间要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后5日之内。
综上所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为上个月的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情形,需要在每个月的15日或者下个工作日为最后申报期限前向税务机关缴纳该月的应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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