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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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的成因
在自然条件中,大面积的持续性高强度降雨是发生洪涝灾害的根本原因,而日趋严重的森林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河道淤积、湖泊萎缩以及崩塌、滑坡、泥石流活动等多种非气候因素,也加剧了洪涝灾害的形成和发展。我们要保护大自然生态环境,加强水土保持,减少洪涝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尽可能使洪涝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
造成我国洪涝灾害日益严重的主要原因有:降雨分布不均匀,气候异常加剧;主要江河中下游地势平缓,河道曲折,洪水排泄不畅;水土流失和崩滑活动剧烈;江河湖泊淤积严重,行洪蓄洪能力下降;大江大河沿岸工程条件复杂,堤防隐患严重等。
从洪涝灾害的发生机制来看,洪涝具有明显的季节季节性、区域性和可重复性。洪涝灾害不仅对社会有害,甚至能够严重危害相邻流域,造成水系变迁。并且,在不同地区均有可能发生洪涝灾害,包括山区、滨海、河流入海口海口、河流中下游以及冰川周边地区等。
洪涝灾害不但直接引起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造成一系列其它灾害如滑坡、泥石流、疫病的出现。主要的雨涝区分布在大兴安岭—太行山—武陵山以东,这个地区又被南岭、大别山—秦岭、阴山分割为4个多发区。中国西部少雨,仅四川是雨涝多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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