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法律援助
请问如何维护被抛弃的病人妻子的权利:结婚三年,生一名男孩已三岁,两年前查出患病,婚前身体健康,娘家给嫁妆10万元。丈夫照顾一年有余。但从2010年起丈夫就再也不进家门,在...
请问如何维护被抛弃的病人妻子的权利:结婚三年,生一名男孩已三岁,两年前查出患病,婚前身体健康,娘家给嫁妆10万元。丈夫照顾一年有余。但从2010年起丈夫就再也不进家门,在外居住,因妻子病情,对妻子不理睬,未尽任何义务,也未对家庭提供任何生活费用至今。而且,他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了。丈夫打算要离婚,但尚未正式提出。财产:房子一套,但房主是公公;车子一部,车主是丈夫及娘家人共同筹钱买的,但车主被丈夫写成了公公。目前,丈夫想卖掉房子。而且,他直接说离婚时早晚的事。请问,我这个情况,如何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患病,需要长期治疗,以后也再也不能生育了,我想要孩子,还想要房子给孩子居住,而且,他背叛再先,请问离婚后我是不是会一无所有,我要搜集什么证据,才能打赢官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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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你要冷静。身体患病,丈夫背叛,越是这个时候,你更不能失去理智,冷静是最重要的。其次你要勇敢,想想你的孩子,你还要将他抚育成人,为了他,你要勇敢。从你的表述来看,你目前是比较被动,但是只要你理智冷静的去面对此事,勇敢的去处理他,事情并非不会有所改观。以下是我给你的法律方面的建议:
从财产线索上:房屋上注意收集到自己或娘家出资的证据,包括婚前婚后一次性出资或按揭还款,至于该房屋的所有资料(包括何时过户),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外通过“中介”(收取较少的费用)查询。注意即便确实没有出资,如果是男方婚后购买也是共同财产。即使最后认定为公公的财产,以患病且孤儿寡母为由,也可以主张居住权。汽车上无视公公作为户主,先注意收集娘家出资的证据,如缴费单据等,分割时上主张先退还娘家的部分,再将丈夫那部分进行平等分割。最后的分割财产上,以自己作为女方及抚养小孩为由,要求多分;以自己作为婚姻中尽义务更多的一方(如曾经为了婚姻照顾孩子老人等等辞去过工作)为由要求男方补偿;以自己经济困难且患病为由要求男方给予适当帮助。
丈夫的婚外情:这个取证比较困难,但是对他如果你不会再心慈手软了,那方法还是有很多:通过跟踪,找到同居地点,然后报110,以报案记录作为证据;直接与第三者(电话或者面对面均可)联系,同时录音,直接从第三者口中“套取”证据;找到证人出庭作证证明丈夫经常在同居地点出入等,诉讼中提出丈夫为过错方后,可以同时向其提起赔偿。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1、以男方为过错方(第三者),不利于孩子的成长。2、自己已经失去生育能力。3、孩子跟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其成长不利。以及孩子小时候外祖父母带过,自己的娘家亲人作证小孩更应该随母亲生活等等,同时向男方主张抚养费,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三十。
关于离婚诉讼:既然他已经说过离婚是早晚的事情,那就让他来的更“晚”一些。一个字,拖!即使男方到时候提起了诉讼,根据我国审判中的实际情况来说,只要你不同意离婚,法院是不会在第一次就判决离婚的,而他要想在提起离婚,就必须等上6个月以后才能提起,而且你又患病,只要你不同意,法院在第二次也应该很难判离。所以当男方提起诉讼后,你可以通过拖时间的方式,来保护你的权利,在法院组织调解时,直接提出你的全部条件,你要相信,法律是保护弱者的,婚姻法更是以保护妇女和儿童为原则,只要你将自己的情况:经济情况差,患病,丈夫出轨,转移财产(房屋及车都是公公的名字),自己已经失去生育能力且希望抚养孩子等等全部如实反映出来,法官绝对会对你产生同情,而对男方只有极强的蔑视感。反正一句话,只要不同意你的条件,拖死他,就是不离。还有就是像另一位回答的朋友说的,在诉讼期间,向检察院或者当地公安机关反映,告他犯了遗弃罪。
以上便是我的专业建议,如果有条件,可以请律师,但是私家侦探这些,还是慎重。命运是痛苦的,但是你必须强硬起来,坚强不要屈服,为了你,为了你的孩子,战胜他!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觉得说的在理,请给好评,谢谢。
从财产线索上:房屋上注意收集到自己或娘家出资的证据,包括婚前婚后一次性出资或按揭还款,至于该房屋的所有资料(包括何时过户),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外通过“中介”(收取较少的费用)查询。注意即便确实没有出资,如果是男方婚后购买也是共同财产。即使最后认定为公公的财产,以患病且孤儿寡母为由,也可以主张居住权。汽车上无视公公作为户主,先注意收集娘家出资的证据,如缴费单据等,分割时上主张先退还娘家的部分,再将丈夫那部分进行平等分割。最后的分割财产上,以自己作为女方及抚养小孩为由,要求多分;以自己作为婚姻中尽义务更多的一方(如曾经为了婚姻照顾孩子老人等等辞去过工作)为由要求男方补偿;以自己经济困难且患病为由要求男方给予适当帮助。
丈夫的婚外情:这个取证比较困难,但是对他如果你不会再心慈手软了,那方法还是有很多:通过跟踪,找到同居地点,然后报110,以报案记录作为证据;直接与第三者(电话或者面对面均可)联系,同时录音,直接从第三者口中“套取”证据;找到证人出庭作证证明丈夫经常在同居地点出入等,诉讼中提出丈夫为过错方后,可以同时向其提起赔偿。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1、以男方为过错方(第三者),不利于孩子的成长。2、自己已经失去生育能力。3、孩子跟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其成长不利。以及孩子小时候外祖父母带过,自己的娘家亲人作证小孩更应该随母亲生活等等,同时向男方主张抚养费,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三十。
关于离婚诉讼:既然他已经说过离婚是早晚的事情,那就让他来的更“晚”一些。一个字,拖!即使男方到时候提起了诉讼,根据我国审判中的实际情况来说,只要你不同意离婚,法院是不会在第一次就判决离婚的,而他要想在提起离婚,就必须等上6个月以后才能提起,而且你又患病,只要你不同意,法院在第二次也应该很难判离。所以当男方提起诉讼后,你可以通过拖时间的方式,来保护你的权利,在法院组织调解时,直接提出你的全部条件,你要相信,法律是保护弱者的,婚姻法更是以保护妇女和儿童为原则,只要你将自己的情况:经济情况差,患病,丈夫出轨,转移财产(房屋及车都是公公的名字),自己已经失去生育能力且希望抚养孩子等等全部如实反映出来,法官绝对会对你产生同情,而对男方只有极强的蔑视感。反正一句话,只要不同意你的条件,拖死他,就是不离。还有就是像另一位回答的朋友说的,在诉讼期间,向检察院或者当地公安机关反映,告他犯了遗弃罪。
以上便是我的专业建议,如果有条件,可以请律师,但是私家侦探这些,还是慎重。命运是痛苦的,但是你必须强硬起来,坚强不要屈服,为了你,为了你的孩子,战胜他!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觉得说的在理,请给好评,谢谢。
2018-07-05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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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钦霞律师,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济南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律委员会委员,企业用工管理风险防范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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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么个国家组织,各地都有法律援助中心,帮生活困能的人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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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不同意离婚,期间告他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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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告他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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