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迫切需要)关于试用期内辞职的问题
因为刚出校门不久,所以不是很了解,需要各位的帮助首先,我现在工作的地方是一个早教中心,是加盟店,当时面试的时候就说会录用之后会送我们去上海总部培训之后,录用了,也去了上海...
因为刚出校门不久,所以不是很了解,需要各位的帮助
首先,我现在工作的地方是一个早教中心,是加盟店,当时面试的时候就说会录用之后会送我们去上海总部培训
之后,录用了,也去了上海培训
回来之后让我们签合同了,合同是2年,试用期3个月
工资按底薪加课时算,单休(这和当时面试时说的不同,面试时是说双休,而且上海总部也规定是两天的),没有社会保险金,加班也不算加班工资
因为不是很懂 就傻乎乎的签了
合同说是一式两份,可是至今都没有见老板签字,也没有给我们合同
因为实在是觉得太正规了,所以决定辞职了
可是问题也来了
1:她会要我们赔偿培训的费用吗?
2:她会这个月的工资吗?
3:辞职时我时候需要写书面申请
4:她不同意时该怎么办?
十分感谢
其实培训的时候也只是让我们去上海上课 因为交通食宿都是自己解决的 展开
首先,我现在工作的地方是一个早教中心,是加盟店,当时面试的时候就说会录用之后会送我们去上海总部培训
之后,录用了,也去了上海培训
回来之后让我们签合同了,合同是2年,试用期3个月
工资按底薪加课时算,单休(这和当时面试时说的不同,面试时是说双休,而且上海总部也规定是两天的),没有社会保险金,加班也不算加班工资
因为不是很懂 就傻乎乎的签了
合同说是一式两份,可是至今都没有见老板签字,也没有给我们合同
因为实在是觉得太正规了,所以决定辞职了
可是问题也来了
1:她会要我们赔偿培训的费用吗?
2:她会这个月的工资吗?
3:辞职时我时候需要写书面申请
4:她不同意时该怎么办?
十分感谢
其实培训的时候也只是让我们去上海上课 因为交通食宿都是自己解决的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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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
2、“乙方如不能履行合同期满,需按本合同条款及另加叁仟捌佰元赔偿给甲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所以视为无效条款,直接无视。
注:辞职是要递交书面报告的,口头无效。
2、“乙方如不能履行合同期满,需按本合同条款及另加叁仟捌佰元赔偿给甲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所以视为无效条款,直接无视。
注:辞职是要递交书面报告的,口头无效。
参考资料: 百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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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是要给培训补偿的,如果你没达到合同规定的时间!具体您可以咨询当地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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