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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王某和李某原系朋友关系.一日,王某请李某一家(李某,李某妻及李某8岁的女儿)到某饭店(包厢内)吃饭.用餐过程中,隔壁包厢突然发生爆炸,包厢的隔墙被炸倒.李某8岁的...
案例一:王某和李某原系朋友关系.一日,王某请李某一家(李某,李某妻及李某8岁的女儿)到某饭店(包厢内)吃饭.用餐过程中,隔壁包厢突然发生爆炸,包厢的隔墙被炸倒.李某8岁的女儿被墙体击中,当场死亡;李某的妻子坐在女儿旁边,也受了中伤重伤.
经过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发现,当天的爆炸物系一瓶红酒,且在场的所有人(王某包厢内的人,隔壁包厢的人以及服务员)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敌对仇视关系.红酒是在隔壁包厢吃饭的张先生自带的.当时张先生请饭店的服务员开红酒,结果发生了爆炸,服务员当场被炸死.
事后,李某向饭店提出要求赔偿,因为爆炸是在他们饭店发生的.饭店不同意,认为在这次事故中,自己也是受害者(饭店的包厢被毁,隔墙倒塌,吊灯被损坏,还有其他一些财产被破坏,损失共计12,000元),不应被当作被告.
李某又要求张先生对其进行赔偿,但是张先生说,那瓶红酒是别人送给他的(具体是谁已经记不清了),自己也是受害者,不应进行赔偿.
无奈,李某只好让王某负责.但是王某认为自己只是请李某吃饭,爆炸并不是由于自己的原因引起的,不应负责.
请问,依据法律,这样的事故应该由哪一方负责,进行对李某的赔偿?
案例二:郑州某百货公司开业,时值冬天,百货公司为促销打出了这样的一则广告,即在开业的一瞬间,女性顾客只要裸奔(只穿贴身内衣裤)到三楼,就可取下模特身上的羽绒服为己有.据统计大概有100多名顾客参与了次次活动中.但是实际情况是,3楼的服装店只有20多个模特是穿了羽绒服,其他的模特身上穿的都不是羽绒服,还有部分羽绒服是方在柜台上的.
没抢到模特身上羽绒服的顾客们,开始去抢柜台中的.商家认为顾客的此种行为是违反规则的,派出保安来阻止顾客.顾客觉得自己被商家欺骗了.
最后经过调解,商家同意以低折扣将这些羽绒服向顾客出售.
现假设商家呵顾客双方都不愿意让步,调解失败,诉至法庭之上,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和作为顾客,应分别怎样来处理?
请大家尽量,尽快发表自己的见解,我真的很急用,先在这里谢过了! 展开
经过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发现,当天的爆炸物系一瓶红酒,且在场的所有人(王某包厢内的人,隔壁包厢的人以及服务员)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敌对仇视关系.红酒是在隔壁包厢吃饭的张先生自带的.当时张先生请饭店的服务员开红酒,结果发生了爆炸,服务员当场被炸死.
事后,李某向饭店提出要求赔偿,因为爆炸是在他们饭店发生的.饭店不同意,认为在这次事故中,自己也是受害者(饭店的包厢被毁,隔墙倒塌,吊灯被损坏,还有其他一些财产被破坏,损失共计12,000元),不应被当作被告.
李某又要求张先生对其进行赔偿,但是张先生说,那瓶红酒是别人送给他的(具体是谁已经记不清了),自己也是受害者,不应进行赔偿.
无奈,李某只好让王某负责.但是王某认为自己只是请李某吃饭,爆炸并不是由于自己的原因引起的,不应负责.
请问,依据法律,这样的事故应该由哪一方负责,进行对李某的赔偿?
案例二:郑州某百货公司开业,时值冬天,百货公司为促销打出了这样的一则广告,即在开业的一瞬间,女性顾客只要裸奔(只穿贴身内衣裤)到三楼,就可取下模特身上的羽绒服为己有.据统计大概有100多名顾客参与了次次活动中.但是实际情况是,3楼的服装店只有20多个模特是穿了羽绒服,其他的模特身上穿的都不是羽绒服,还有部分羽绒服是方在柜台上的.
没抢到模特身上羽绒服的顾客们,开始去抢柜台中的.商家认为顾客的此种行为是违反规则的,派出保安来阻止顾客.顾客觉得自己被商家欺骗了.
最后经过调解,商家同意以低折扣将这些羽绒服向顾客出售.
现假设商家呵顾客双方都不愿意让步,调解失败,诉至法庭之上,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和作为顾客,应分别怎样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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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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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本案各方主体都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李某不能依据过错责任让其他人来承担责任。在这里,只能适用公平原则,由酒的主人(毕竟开酒是为了他的利益),饭店(从开酒的行为中会有利润,也是他饭店招揽顾客的手段之一,会给饭店带来无形的好处)作为受益方作出适当地补偿。至于请客的那位,没有任何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
案例二、
1、作为顾客。认为二者之间存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对于羽绒服不能收费,即使低价也不可以。(注意,如果认为商场欺诈的话,会导致合同的被撤销,双方发生返还,这样对顾客没什么好处,当然撤销权在顾客手中,顾客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是否要适用了)。
2、作为商场。认为商场的广告只是要约邀请年,顾客的行为是才是真正的要约,而商场作后准备的20多的模特放在那里是承诺,最后商场只承诺这部分了,只有这些合同成立。所以对其他的,没有承诺,合同不成立。故而,商场不会再给羽绒服,低价只是商场的好意施惠行为了。
案例二、
1、作为顾客。认为二者之间存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对于羽绒服不能收费,即使低价也不可以。(注意,如果认为商场欺诈的话,会导致合同的被撤销,双方发生返还,这样对顾客没什么好处,当然撤销权在顾客手中,顾客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是否要适用了)。
2、作为商场。认为商场的广告只是要约邀请年,顾客的行为是才是真正的要约,而商场作后准备的20多的模特放在那里是承诺,最后商场只承诺这部分了,只有这些合同成立。所以对其他的,没有承诺,合同不成立。故而,商场不会再给羽绒服,低价只是商场的好意施惠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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